书 名 | 建筑面积计算 | 作 者 | 张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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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12年6月 |
页 数 | 116 页 | 定 价 | 20 元 |
ISBN | 9787532399000 |
第一章 总说明
第一节 建筑面积的计算意义
第二节 如何准确计算建筑面积
第二章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第一节 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二节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三节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三章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第一节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二节 同一建筑物结构、层数不同时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三节 多层建筑物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四节 建筑物利用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五节 建筑物内大厅、回廊通道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六节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道等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七节 书库、书架、货架等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八节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九节 高度超过2.20m设备层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十节 高低联跨的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四章 雨篷的建筑面积
第五章 楼梯间、阳台、走廊等建筑面积
第一节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等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二节 室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橱窗等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三节 走廊建筑面积的计算
第六章 其他建筑面积
第一节 架空走廊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节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节 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节 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建筑面积计算
第五节 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
第七章 小结 2100433B
本书以建设部最新颁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为基础进行编写。
《建筑面积计算》全书图、文、表、计算实例并茂,对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做了全面、详细的解释,并列举大量计算实例进行举例说明,有利于实际应用。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与管理、民用建筑等专业的教材,也可供建筑工程技术人员、造价人员及从事有关经济管理的工作人员参考。
造价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试题及解答 1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规 则 一、一般规定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 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 2.20 米(含 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 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 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 米以 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 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 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 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
本书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为主要线索,按规范内容的顺序,将规范中的建筑面积计算条文与2005年颁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相对照, 并在每条规范之后注有相应的条文说明和应用实例,使读者对两本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异同点有着直观的认识和理解。本书主要侧重于对2013版规范进行相关说明,包括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对新规范变化较大的部分条文进行解读。此外,书中把相关术语、疑难点、易错点等一一列出,方便读者学习。本书在内容安排上以一例一图两种方法解答的方式进行讲解,对建筑面积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了详细的解答说明。本书可作为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程经济专业人员的学习参考,同时也可以作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学习和继续教育活动的参考用书,以及相关行业造价工作人员的参考用书
南京开发商大行其道的“偷面积”做法,从本月开始,将得到严格规范。7月1日,南京市规划局发布《南京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按照南京实施细则,新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月正式实施。 通知规定,凡2014年7月1日以前已报审规划方案的建设项目,可按原规定执行,但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应按照本规则重新审定规划方案。其中分期实施的项目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只领取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非单栋建筑的未领证部分应按照本规则重新审定规划方案。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上,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计算1/2面积。
新规中针对设备平台、空调机板部分分条制定了相应的标准,要求每户设置空调机板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房间的个数,分散的空调机板单个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1.5平米,集中放置的设备平台数量不得超过2个,但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得超过4平米。此外,每户空调机板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户居住空间个数x1.5(平米),而且各类非住宅建筑设置设备平台的总面积不得大于该层总建筑面积的1%。
“送超级大阳台”,曾是不少开发商偏爱的一招,由于阳台一般算1/2面积,这也让一些开发商找到机会,在“阳台、花台、露台、飘窗”方面大做文章。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出台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原有分条制定阳台计算标准的情况下,更是将此前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的标准从不超过2.40米的进深缩减成1.8米,且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8平米;同时还限定阳台的数量不得超过居住空间个数之和。
飘窗方面,无论是在窗台高度、平均进深还是结构净高的标准上统一“瘦身”,三者的新标准分别为大于0.45米、小于0.6米和2.1米,而此前飘窗与室内楼地面高差达到0.30米及以上,平均进深小于0.90米,窗洞高度可达2.20米。
另外,在新规中更是首次提出了非围护性幕墙的计算标准,要求幕墙与建筑主体结构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0.9米,超出部分按照该幕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单一空间超过2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工业等大空间公共建筑由于异形立面设计技术需要也在新规中首次被要求需通过市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确认以后,才可上报规划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