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文秘、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会务、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管理和《行政服务简报》的编辑;负责办公室机关年度考核、考评等工作。
负责提出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查和调整建议,拟订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和办法;负责与窗口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指导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政审批代办工作;负责市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下级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联系和指导。
负责对办公室机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和招标投标工作的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检查和招标投标执法专项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负责对进入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运作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负责承办反腐倡廉工作及市纪委监察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规章制度、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负责规划、指导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拟订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负责对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负责招标投标业务的综合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市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行为进行实时监督,预警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对市直部门审批行为的绩效评估;受理对市直部门审批行为的网上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违纪审批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进入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运作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视频监督。
为全市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报名、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企业信息、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等,为招标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政府各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为代理机构或企业开设服务“窗口”;维护和管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现场秩序。
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 途径公交车: 20路,33路,71路 ,218路,335路 ,345路 ...
荆门市公积金中心查询个人业务: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经办网点柜面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二:自助终端查询 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利用触摸...
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是2003-12-15在湖北省荆门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国际广场)1幢B座9楼9023、9024、9034、9035、...
荆门市体育文化中心网架的设计——提出“相似网架”的概念,这样可以对实际网架的设计起到参照,控制和指导作用,保证设计的安全度和合理性。结合工程实例,阐述了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可供类似工程设计时参考。
荆门市2021年6月信息价是荆门市地区2021年6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荆门市2021年6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单位简介
2020年9月13日,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挂牌,这标志着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开启了新征程。
根据《关于深化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新组建的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整合了环境保护、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负责市区(不含漳河流域)和市域内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有执法人员近百人。
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挂牌,不再保留荆门市环境监察支队。这是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部署。该支队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主动作为,敢于亮剑,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其主要职责为:为各类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条件;根据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和批准的采购方式,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组织招标采购;对进入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程序性监管和现场跟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或管委会报告。
内设机构
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招标科
对进入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运作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许可,并实施全过程服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投标情况报告,对招投标活动是否进入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市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和各行业专家子库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负责全市招投标业务的综合分析和统计。
(三)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受理投诉和质疑,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和执行人员建立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四)财务科
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并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并接受审计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