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计划用电工作,主要是抓好以下4个环节。
1、合理分配:在执行国家电力统配政策的条件下,按照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参照历史上较好产品用电单耗和国家生产计划进行分配。这是实行计划用电的重要基础。
2、科学管理: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进行管理,实行凭证、定量供电。
3、节约使用:节约使用电能,降低产品用电单耗,充分发挥每一千瓦电力和每一千瓦时电能的作用。利用电网中不同时间用电的不平衡性,组织用电单位让峰填谷,用有限的发、供电能力满足更多用户对电能的需求。
4、灵活调度:发、供、用电情况经常发生变化,电网的平衡是发、供、用电的动态平衡。企业的生产,除受供电影响外,还受制约原材料、劳动力以及季节等多种因素。因此,用电指标分配以后,在不超过指标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以及地区之间进行调整,以满足电网需要,满足生产变化的需要。2100433B
电能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特点是发、供、用同时完成的。电力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计划用电的重要性,计划用电的实质就是保持发、供、用电的综合平衡。这种平衡是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计划用电工作无论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计划用电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
电能的生产与其他产品的生产不同。电能不能大量储存,瞬间生产的电能必须同一瞬间使用,即发电、供电、用电三个环节只能共同存在、共同发生作用。因此,搞好计划用电是电力工业经营管理部门保证电能安全生产和向用电单位正常供电的工作内容之一。要做到安全、经济、合理用电,以提高社会和电业本身的经济效益。电能是国家重要能源之一,对电能实行统一分配是国家对电力经营管理的一项基本政策。在电网内部,实行计划发电、计划供电和计划用电,要求发电保持正常、稳定、均衡;供电控制在发电水平内;用电按分配指标使用,不超用电力、电量,并在规定时间内用电。否则会出现超分、超供和不顾电网的抢电现象,造成电网的不稳定和不安全。
中国工业用电比重一般占总用电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因此,计划用电的重点放在工业。首先要做好用电分析和用电负荷预测工作,要依据各工业企业的国家生产计划和单位产品电能消耗定额,制定电能分配计划,确定用电指标,并根据电网调峰需要调整负荷,确定不同时间的用电负荷。用电指标由地方计划用电管理机构通过各主管部门下达到用电单位,实行凭证定量供应。用电单位根据用电证所列的电量、负荷、负荷率指标和规定的厂休日进行生产,并充分挖掘用电潜力,增加生产,以提高用电水平。此外,供电部门要组织社会力量,做好计划用电管理,并运用用电监控技术进行用电监测,协助用电单位落实分配指标。
项目实施时期是指从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投产正常运行这段时期。项目实施计划就是对这一时期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科学安排和确定合理的建设顺序和时间、建设工期的投...
win7目前应该做不到多个计划共存在电池安时计上,但是如果你常用的电源计划只有两个,那么可以在创建新电源计划的时候,进行如下操作。这里选择“节能”选项,这样等你创建完新计划后,并且使用上该计划,这个计...
如图
水(m3) 电(Kwh) 10 800 6000 11 1600 41971 12 2200 72530 1 3800 133520 2 5178 203550 3 5215 204550 4 5220 237850 5 5500 296750 6 5500 298750 7 5100 307750 8 4950 316750 9 4800 316950 10 4850 309800 11 3700 327500 12 3750 329500 1 3600 317550 2 4100 246550 3 4200 237550 4 5200 216500 5 4200 228500 6 750 5000 84213 4655371 施工日期 2004年 合计 施工用水、用电计划表 2005年 2003年
新电改
被视为电改核心任务之一的发用电计划放开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记者昨天从业内获悉,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近日下发征求意见函,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发用电计划放开进入具体操作层面,一个电力交易的批发市场即将形成,这对深化电改、加快电力交易市场化都有着重大意义。
这份“关于征求《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意见的函”显示,为加快发用电计划改革,遵照委领导指示,草拟了《通知》,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经信委、能源局、物价局、中电联、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五大电力集团等单位,截止日期则是7月20日。
“这是份全新的征求意见稿。”曾多次参与电改方案征求意见的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昨天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新电改方案出台后曾发过六个配套文件,其中就有一份《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但此次的《通知》比《意见》更加具体,意味着发用电计划放开进入操作层面,一个电力交易批发市场将真正开始形成,发电方和用电方将真正实现直接撮合交易。
记者看到,这份文件共分十一条,具体内容包括:加快组织煤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用户签订发购电协议;加快缩减煤电机组非市场化电量;其他发电机组均可参与市场交易;引导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适时取消相关目录电价;不再安排新投产机组发电计划;推动新增用户进入市场;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煤电计划等。
“这份文件将对电改过程中批发市场的形成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发用电计划放开后,电网将不再在其中扮演角色,而以前地方政府主导发用电计划制定的模式也将彻底改变。”曾鸣说。
作为能源领域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电改的每一步进展都牵动各方眼球;而作为电改“三放开”的关键一环,发用电计划放开又是其中最受期待的举措。
现行的政府制定发用电计划、对电能统一分配的模式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曾在解决电力短缺和保障电网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政府制定发用电计划已不能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首先就体现在计划模式下的电力生产管理制约了市场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爱基,净值,资讯)的作用,无法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以体现不同时段和不同区域的电力供求状况,不能充分引导电源优化建设布局以及用户资源投入。
其次,计划模式下的电力生产管理也不利于发电企业节能减排,受地区经济利益驱动的行政干预更间接导致跨省区送电发展缓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已明确,配套电源为煤电,但采取点对网或类似点对网方式送(分)电的跨省跨区送受电,视同受电地区发电机组,参与电力电量平衡。没有明确配套电源,且主要输送煤电的跨省跨区送受电,不再保留现有的电力电量或分电比例,通过市场化方式调整。此举将打破区域藩篱,推动更多跨省跨区的电力交易案例出现。
在曾鸣看来,这项改革将惠及电力市场的方方面面,首先利好的就是售电企业。改革之后,售电企业可接触更多的发电企业,即能在更多的“供应商”中进行挑选。同时,发用电计划放开对用电大户和发电企业也是利好。对后者而言,其有机会接触更多售电企业,尽管电价可能会下降,但也给薄利多销创造了条件。
“不仅如此,由于改革后电价有望下降,对刺激地方经济增长、降低企业成本也会带来积极作用。”曾鸣说。
1、临时用电量的需求计划是确定工程项目临时电力设施设备配置的重要依据。编制计划时主要分为动力用电量和生活用电量。
2、单台施工机械、设备的动力用电量由动力设备的电动机的容量和其使用效率计算所得。
3、施工动力总用电需求量根据参与施工的动力设备的电动机的总容量和各自的使用时间来计算。
4、生活用电所占比例很小,一般只要计算出来动力用电量后,用其5%~10%作为生活的总用电量。
关于加强计划用电、实行凭证供电的办法
(本办法于一九七八年四月十日由原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
根据国务院《批转燃料、电力凭证定量供应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办法。
一、实行凭证供电制。
1.实施范围:从一九七八年二季度开始,所有工厂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机关、商店、部队,一律实行凭证供电制。
2.指标分配:市计划用电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办”)根据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一制订全市用电指标分配方案(包括统一确定各行业、各单位的厂休日),分到各区、县、局,再逐级分配到各基层单位。生产企业的电证,根据国家下达的生产任务,参照历史最好水平重新核定的电力消耗定额制定;非生产单位的电证,参照历史用电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制定。电证内容应包括用电单位的电力负荷、电量、用电时间和用电单耗。
电证由主管部门分发,并由“市电办”(或“市电办”所属各地区领导小级、县用电办公室)会章。
3.严格考核:电证规定的各用电指标,对生产企业就是国家考核的经济指标;对非生产单位,是改进管理工作的一项指标,同样要进行考核上报。“市电办”考核到各区、县、局和用电大户,并检查到所有用电单位;区、县、局考核到公社、公司及直属用电单位;公社及公司考核到所属用电单位。各基层用电单位都要接受变电站计划用电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站管会”)的考核和督促。
4.谁超限谁:所有用电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电证所规定的指标,不准超用。对超用的单位,要实行昨超今还的原则,不遵守者实行拉闸限电。对因超指标用电而造成的拉闸限电,主管业务上级不得干涉,并要追究超用电的责任。
二、开展“一查四定”。
各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所属单位进行用电大普查,查清用电设备、用电性质(如连续性生产设备或非连续性生产设备等)、负荷及电量大小;查清浪费电力、非法用电情况和节约潜力;查清用电单耗上升原因;查清贯彻执行市革委会关于调整班次规定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实行“四定”,即:定负荷、定电量、定用电单耗、定用电时间。“一查四定”每年应进行几次,使分配的用电指标更切合实际。
三、安装“电力定量器”。
凡用电指标在一百千瓦以上的单位都要逐步装上“电力定量器”,其中,用电量大的单位首先要安装。
各单位应发动群众,制订措施,防止超用电使定量器动作跳闸断电,并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定量器,如有发现要严肃处理。“站管会”应监督使用。
四、巩固和发展“站管会”这个群众性的管电组织,实现供电和用电相结合,专业管电与群众管电相结合。
“站管会”由市革委会有关部门或县革委会批准任命。业务上接受“市电办”各地区领导小组或县用电办公室的领导,下设精干的办事组,处理日常工作,主管单位应全面负责“站管会”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还应按线路组织若干互助组,以扩大群众性的管电网。
“站管会”对各用电单位要立足于帮助,对超用电的单位,如不主动限制用电,经“市电办”各地区领导小组(或县用电办公室)批准,有权进行限制用电和拉闸。
五、厉行节约用电。
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在抓群众性小改小革的同时首先狠抓节电效果显著的大项目,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电措施。各单位都要制订年、季、月的节电计划。
努力降低电耗。各单位应发动群众,在一九七八年上半年内把产品电耗降低到历史最好水平。已经达到的要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站管会”要考核电耗。对因严重浪费造成超耗而又不改进的企业,经地区领导小组(或县用电办公室)批准,可停供其超耗部分。各生产主管部门首先要抓好用电大户的降低电耗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开展电炉钢、小化肥、棉纺、冷冻、造纸、水泥、电厂厂用电和供电线路损耗等同行业的节电竞赛。要建立、健全用电单耗的统计、考核制度,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商店、社队、宿舍生活用电应单独装表,取消包费、包电制度。对工厂、企业的转供电,要进行整顿,加强管理,堵塞浪费。严禁生活用电炉。路灯要本着节约原则,适当减小支光。大楼用电梯应订出使用规定,节约用电。
六、因地制宜,大力开展群众办电。
凡有条件的单位,都要制订规划,尽快把余热发电搞上去。对现有余热发电,要巩固提高,保证安全满发,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计划用电实行凭证供电工作的领导,做到书记挂帅,专人负责。要把凭证供电制认真贯彻下去,把电力真正象口粮一样地管好。
注:①市革委会现为市人民政府。
②县革委会现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