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性 质 | 政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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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贵州省水利厅 | 所属地区 | 贵州省 |
业务范围
(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省防汛抗旱工作。
(2)参与拟定防汛抗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省重点防洪城镇防洪预案和重要大中型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省重点干旱市和重点缺水城镇抗旱预案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5)发布全省汛情、旱情和洪涝灾情;监督、指导全省水利、水电设施的防汛抗旱应急高度;指导全省山洪灾害防御和干旱影响评价工作。
(6)拟定年度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工作。
(8)承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编辑 水 利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国土资源部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 交通运输部 铁 道 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卫 生 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气象局 国家发展和改...
正厅级的级别
主要包含两大类:防汛抢险工具与设备和防汛设备物资。 防汛抢险常用工具有榔头、锤、斧、手锯(鸡尾锯)、电工钳(或断线钳)、铣、铁锹、铁锚以及气压植桩机、救生抛投器、救生圈、救生衣、防汛照明灯具等新一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鉴于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人事变动,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调整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增补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曾元益(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为指挥部成员。
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沈阳市水利局直属单位,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设施的水量。
湘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指导和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全市的防洪预案、抗旱预案和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在主汛期与上级有关单位协调本流域的洪水调度方案,并协助做好调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现场防汛抢险;坚持主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抗灾行动情况;负责全市水利冬修工作;组织编写防汛简报和水利建设简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常务副指挥长: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唐 轶 市人民政府办余建波 市人武部部长公室副主任
杨润华 市水利局局长
黄 强 市发改局局长
成 员:王学黔 市教育局局长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
何 健 市民政局局长
苟光平 市司法局局长
廖晓波 市财政局局长
黄德玉 市经贸局局长
许小平 市国土局局长
高文元 市建设局局长
王学平 市交通局局长
刘 涛 市农业局局长
刘吉云 市林业局局长
罗洪荣 市卫生局局长
吴洪英 市环保局局长
洪启后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罗良勇 市粮食局局长
王碧强 市农办主任
王茂祥 市农机局局长
袁长江 市供销社主任
李中秋 市安监局局长
柳青勇 市乡企局局长
简作强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 波 市武警中队中队长
赵振东 市气象局副局长
廖寿平 航道处处长
徐俊平 海事处处长
史伦勋 市水文站站长
韩 松 市电力公司经理
刘晓滨 财保公司经理
杨 均 石油公司经理
胡海颂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王 勇 市移动公司经理
桑永锋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杨绍林 市邮政局副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杨润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生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小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负责防洪水利、地电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市农办:协调抗洪抗旱所需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研究制定支援灾区的各项政策措施。
市发改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抗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协调安排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移民搬迁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矿企业做好防洪抗旱工作,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旱调度指令,做好汛期主要电站水库水位调控和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市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指挥由武警部队、基干民兵组建的抗洪抢险突击队,执行防汛指挥部赋予的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和抗灾救灾任务。
市气象局、赤水水文站:负责监测天气形势、水情变化及时向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供天气、水文资料和信息。当赤水河水位接近229.00米时,密切注视上游的降雨量级、范围和趋势,加强与上游二郎、茅台水情站联系,及时会商,较准确地确定洪峰流量及淹没高程。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当洪水位达到230.50米时,承担赤水大桥的特别管制工作,负责特别通行证的发放。
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力公司:负责通讯、电力设施的安全度汛,确保通讯、供电正常,汛期应优先提供防汛通讯、供电服务,保障抢险通讯、供电需要;危急水位时,要保证夜间沿河防洪堤照明;建立防洪抢修队伍,保障通讯、电力水毁工程及时修复。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导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水毁公路、桥涵、道路的及时修复。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灾情,指导协调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市防汛办及时下达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粮食局:负责灾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作物基地的安全度汛,及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并组织灾后的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市林业局: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木的管理工作。
赤水海事处、航道处:汛期全面负责辖区内船舶的安全航行和停泊工作,当洪水接近231.50米水位时,协助市中派出所做好洪特二区东门码头的治安和水上安全工作(洪特二区不能停靠船泊)并负责指挥船、救生船的安全运行调度。
市文广局:负责防汛抗洪宣传报道工作,出现险情时,配合市防汛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报警,并及时向灾民通报灾情,组织人员及时采访、摄取受灾情况资料上报,做好抢险救灾报道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灾后帮助灾区进行卫生防疫等工作。
市教育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负责学校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抗旱油料、机具的供应与维修,负责排涝泵站的机具备用,指导实施排涝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洪调度命令的实施。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
市环保局:监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山洪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市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消防官兵参与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市乡企局、供销社:负责系统及下属基层单位的安全度汛和抗洪抢险组织领导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好超标洪水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汛期禁止沿河低水位堆放竹木和其它物资,灾后帮助基层恢复生产自救。
市安监局:负责防汛抗旱工作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监管,参加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监督生产企业和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市邮政局:负责行业设施的安全度汛,汛期优先提供邮政防汛服务,保障邮政需要。
市财产保险公司:负责因洪涝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赤水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油料的及时供应。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