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应用于整个贵州省农用地产能核算调查工作流程,实现了调查样点的自动抽取,调查数据的收集、检查与汇总,数学模型的建立与优化,成果表格、成果数据库的生成等功能。该软件极大的提高调查工作的效率,避免了一系列人为错误的产生,提升了调查工作的质量与科技含量。
成果登记号 |
20120175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农用地产能核算调查软件 |
第一完成单位 |
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
主要完成人 |
王伟、陈洋、韩敏、张慧、谢慧、罗礼秋、王丹、张莲、冉启洋、陈敬辉 |
研究起始日期 |
2010-04-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10-08-01 |
任务来源 |
国家计划; |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要想在集体农用地上进行工业、商业等开发,就会涉及...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 ⑴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
设施农用地复耕协议书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用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乡镇(街道)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 立以下协议: 一、使用土地座落: 。 二、使用土地面积: 公顷,其中耕地 公 三、使用土地用途: 。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使用土地承包费: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规定支付。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 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做到不超标, 不移位 ,不走样,不改变用途,不建永久性建筑物。 七、自觉服从市农业、畜牧、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 道)的监管;如若发生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 农业用途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八、期满后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退还土地,并恢 复土地原状,同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土地复耕履约金。如乙 方期满后确需继续使
设施农用地复垦保证书 我叫 ,系 镇 村人,为发展 经济,新上农业建设用地项目一处,使用本村土地 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作如下保证: 1、 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2、 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 认真履行耕地复垦义务,项目用地停止后,及时恢复原土地等 级标准和耕作条件,用于农业耕种。 4、 保证不破坏耕作层、不建设永久性建筑,并自愿缴纳耕地复垦 保证金 元。 特此保证 保证人: (章) 年 月 日
项目在总结现有土地生产能力成果基础上,界定了耕地产能概念,将耕地产能划分为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三个层次,明确三个产能层次的具体涵义。提出全国耕地产能核算方法,即以耕地质量分等方法和成果为基础,以全国耕地分等二级指标区为单位,通过一定数量的作物产量典型调查,分别建立耕地自然等指数、利用等指数与理论产量、可实现产量的对应关系,将耕地质量相对差异与耕地生产能力相挂钩,从而核算出耕地理论生产能力和可实现生产能力。研究确定了耕地理论产量、可实现产量的含义和调查方法。全国耕地生产能力核算方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实践,基本摸清了各省生产能力总体状况。提出区域耕地产能利用潜力和利用强度的分析评价方法,揭示不同利用水平、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差异下的生产能力差异状况。开展了产能核算成果在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划定、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 研究成果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关于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等要求提供重要的成果支撑。 2100433B
立项背景、研究目标:我国已进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阶段,保护耕地最终要保护健康的生产能力。《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一五”规划》提出在耕地质量分等方法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耕地质量分等成果,开展全国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调查与评价,旨在全面掌握耕地生产能力的现状、分布与潜力。本项目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落实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提供决策依据。
本项目是耕地分等方法和成果的深度挖掘及应用的创新研究,形成研究报告6本,技术规程1本,发表论文30余篇,培养地方业务骨干100余人,培养博士硕士10余人。
主要内容与创新成果:
(1)以耕地分等方法与成果为基础,构建了分层核算耕地产能的理论与技术方法体系,形成标准。以耕地分等理论为基础,将产能分为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设计并确定了产能利用潜力和利用强度的概念及内涵,构建了总体理论框架;通过建立理论标准粮产量和自然等指数关系、可实现标准粮和利用等指数关系、以及通过调查实际产量分别核算不同层次产能,通过不同层次产能单产的差值和比值分别确定利用潜力和强度,构建形成技术方法体系;编制了《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大调查专用稿)和《送审稿》,将于近期组织审查形成行业标准。
(2)在全国进行了技术方法体系验证,形成了分省整装成果,设定了省域耕地产能保护底限。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对产能核算技术方法体系进行了验证,补充调查了30余万个产量调查样点,建立了符合省域实际的产能核算模型,形成了分省技术报告、数据表格和数据库等整装成果,首次实现了对耕地数量、质量、产能属性的全面描述,填补了国内空白;以耕地数量保护为基础,依据分省成果,设定了省域耕地产能保护的底限,为最终实现耕地产能保护提供了数据支撑;应用地球化学成果,探讨了部分区域绿色产能评价的思路,开拓了产能研究新方向。
(3)形成全国耕地产能监测成果,提出不同区域耕地保护和利用对策。利用全国4期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形成全国分省产能监测成果,首次揭示了全国耕地产能总体分布、变化规律及提升潜力,明晰了产能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分布格局;以省为单位将全国划分为量(人均耕地)低质(人均产能)低、量高质高、量低质高、量高质低四个区域,提出不同区域耕地保护和利用对策,提出“量高质低”区域,如内蒙古不适宜作为粮食主产区的建议。
(4)研制了“耕地产能核算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了不同层次耕地产能的自动计算,具备从图斑到县级、省级等多尺度的耕地产能的检索、查询、分析等功能。
成果应用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2012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下发,明确提出按照耕地产能测算方法,测算县域耕地产能及其变化。选择典型区域进行了成果在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的应用实践,为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提供了支撑。
2100433B
成果登记号 |
20170076 |
项目名称 |
全国耕地产能核算方法与应用实践 |
第一完成单位 |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
主要完成人 |
张蕾娜、郧文聚、张中帆、程锋、王洪波、陈桂珅、赵玉领、孔祥斌、王国强 |
研究起始日期 |
2009-01-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13-12-01 |
主题词 |
耕地 生产能力 核算方法 应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