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城市房屋征收搬迁、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综合开发等发展战略目标、中长期规划以及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新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新材料运用工作。(二)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城市设计的工作。负责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提出近期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实施意见;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设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承担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措施,做好中央、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搬迁管理工作,牵头有关部门保证房屋搬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工作。负责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和颁发我县建设工程定额,与县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规范、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工作。负责全县制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镇、乡和重点村的建设。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项目论证;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的牵头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组织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组织工程验收;负责房地产项目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负责建筑材料的检测工作;负责全县涉外建筑项目审查工作。
(八)承担建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的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外埠施工,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和对外技术交流;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施工企业资质和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准入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墙体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材行业;负责拟订建材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九)承担城市管理的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排水接管纳网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法的审批。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路灯设施施工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计划用水、城市供水、供热、燃气供应、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的建设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防洪排涝和城市水环境整治建设的工作。
(十)承担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费用收缴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补偿费、城市市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各种行政和事业性收费收缴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使用、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标、招商工作。
(十一)承担县城规划区绿化管理的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美化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安排城市规划区绿化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城规划区树木砍伐、占用绿地和园林设施及新扩改建工程的园林绿化配套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工作,依法对绿线进行管理;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项目的竣工检查、验收;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占用绿地审批和对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的处罚。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负责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档案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牵头统计全县城乡住房、建设和管理信息;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应急管理等工作,归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组织人事、劳资职称和职工教育工作;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职工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县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监督直属单位、局管好城乡建设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承办上级机关转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担全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和法治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普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工作和信访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三)财务和审计科
负责编制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执行年度城市维护费收支计划;负责制定城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城建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城建系统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城建系统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物价工作;负责政府授权及有权部门核定市政建设配套费和有关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局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负责系全局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四)城市规划科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制订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负责审核相关规划设计方案;负责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制订城市开发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的规划;负责审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负责核发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一书三证”。
(五)村镇规划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计划;负责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审查;指导村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综合开发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筑设计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建设系统有关村镇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古镇、古村落保护和建设整治工作;负责编制农房建设通用图集;组织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重点村的建设。负责审批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负责核发村镇建设工程“一书三证”。
(六)城市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建设方针政策;负责组织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论证会议,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拟订城市发展阶段性建设目标及有关配套政策;负责编制年度城市建设方案,建立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库,指导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行政措施、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等市场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特别是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技术把关;负责承担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和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预决算方案,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联系单的出具进行审核;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的审查;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督查;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区防洪排涝工作。负责编制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规范市政行业发展;负责审核市政设施项目预决算;负责监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触及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地上、地下施工的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市政管理道路、桥涵工程竣工验收和接收;协调市政工程设施应急管理抢修。
(七)公用事业科(燃气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公用事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公用事业管理和规范服务的行政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负责编制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的各项专业规划、行业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照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施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照明、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和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排水许可审核、发证工作;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八)建筑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研究制订发展规划;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竣工验收、专项方案论证和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并办理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行业社会保障费、公积金及安全监督管理费的征收与管理;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监督工作,组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参与或组织对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负责建筑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并负责指导和管理驻外地建筑业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执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审查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执行建筑业技术政策和监督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建筑节能减排和建筑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抗震的审批与管理。
(九)质量安全科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村镇建设工程、绿化工程等)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建筑施工技术革新,承担市级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各类建筑示范工程推荐和县级文明工地评审;负责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省、市、县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验收;指导县级优质工程的评审和省、市级优质工程的审核推荐;负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环境卫生科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区环卫设施拆迁的审批;负责全县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与修订工作;负责全县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执法监察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有关费用的征收;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建筑垃圾、特种垃圾、各种生活垃圾的专项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单位自产垃圾自行清运的管理;负责城区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城区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指导,检查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
(十一)市容市貌管理科
承担城市城镇市容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工作;承担城市市容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负责制定全县户外广告、招牌等的管理标准、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区夜景、灯饰施工单位和户外广告发布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摊点的设置、审批与管理;负责临街设置围栏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审批与管理;参与停车场规划论证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车辆清洗、墙体清洗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县区临街建筑物进行门面装修、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门头字号、店字招牌、标牌、橱窗、张挂张贴和城市形象宣传牌及公共招贴栏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市容环卫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
(十二)城市园林绿化科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市绿化工作的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制定工作,依法对绿线进行管理;拟订城市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规划区范围内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检查、监督县规划区内各单位各类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监管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城市、园林住宅小区和园林绿化达标单位活动;负责城市绿化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公园绿地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中介)管理监督执行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报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并核发相应资质证书;负责对物业管理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指导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负责归集管理和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全县直管公房,确保直管公房的保值增值;负责管理城市私房;指导单位自管房工作;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竣工验收;参与制定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十四)住房保障科
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中央和省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管理工作。
(十五)搬迁管理科
负责研究制订城市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制订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执行工作;承办城区房屋拆迁审核批准手续;承担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推进工作;负责协调被拆迁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纠纷。承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和非征收拆迁的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房屋征收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征收房屋的论证、评估、听证、补偿及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负责对房屋征收和拆迁评估机构、房屋征收补偿委托实施单位的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核算及兑付工作;负责非征收拆迁项目的监管。
(十六)综合执法科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和制订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管理和房屋征收搬迁管理等行政执法的行政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管理和房屋征收搬迁管理等行政执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管理和处罚,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未经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市政管理行政处罚;负责城市绿化管理行政管理和处罚;对在城市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管理和行政处罚,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对流动、占道商贩的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对房地产管理、房屋搬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管理和处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组织人事、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后勤保障、行风建设和考核奖惩等工作。
王从华 县人大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计财科。
孙成军 副书记、城管局局长:
分管城管局。
王以军 副局长、规划局局长:
1.负责城镇规划工作;
2.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工会工作;
4.协助局长抓好财务管理工作;
5.分管规划科、村镇科、测绘队、城乡建设档案馆、民房办、规划服务中心和恒驰公司。
宋海鲲 副局长:
1.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和信访稳定工作;
2.负责局机关管理工作;
3.负责党建、劳动、职工教育和人事调配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妇联、共青团、语言文字规范、老干部和信访稳定工作;
5.负责省级环境整治村工作;
6.协助抓好城建资本(金)运作工作;
7.分管拆违工作、局办公室。
王星桥 副局长:
1.负责城市建设、亮化工作;
2.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工作;
3.负责污水处理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统计和目标考核工作;
5.负责城市节水管理工作;
6.分管城建科、公用事业科、招标办、节水办、路灯管理所、市政工程处、污水筹建处和管线办。
李恒军 纪委书记:
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和外资工作;
5.协助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6.协助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7.分管监察室。
马 东 副局长:
1.负责房屋征收工作;
2.分管房屋征收局、搬迁科、房屋征收中心和搬迁服务处。
王统旺 副局长:
1.负责房地产管理工作;
2.负责保障性住房工作;
3.负责审批许可工作;
4.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5.分管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含公司资质审批)、住房保障科、房地产服务中心(含预售审批)、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采石一场。
韩克贤 党委委员、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1.负责全县违章建筑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自来水供应工作;
3.负责监察大队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5.分管法规科和自来水公司。
付 媛 党委委员:
1.负责城市绿化工作;
2.负责潮河湾生态园工作;
3.协助做好统计和目标考核工作;
4.分管绿化科、绿化管理处。
刘玉军 党委委员:
1.负责县内建筑工程管理和勘察设计工作;
2.负责建筑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物的抗震防震工作;
3.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治理工作;
4.负责县外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5.分管建管科、墙改办、散装办、质监站、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附近公交:2a路;2路;3a路;3路;6路;7路;8路;12路;13路;14路;20路;26路;56路;69路;204路;605路;k3路 县住房和城...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8月13日灌云县召开村庄环境整治拉网式验收动员会,对全县291个行政村1528个整治点进行全域考核验收。
此次我县从部分县直机关和乡镇共抽借19名工作人员,会同县统筹办共组成12个督查考核组,进行全域验收。届时,我县将通过电视台、《灌云报》、手机报等形式对督查考核情况进行及时报到。在电视台设立“红黑榜”,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严肃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及时约谈,如因工作不到位拖全县后腿,影响全县验收成绩的,县委、县政府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董浦胜对12个督查考核组的人员组成作了说明,对工作纪律提出了要求。县规划局副局长孙惠芹对督查考核的业务作了具体辅导。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力求更大跨越”年度工作主题,强势推进沿海开发,全力主攻产业升级,统筹实施城乡建设,全面发展民生事业,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88亿元,同比增长19.4%;实际利用外资1.4亿美元,增长21.7%。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60亿元,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220亿元,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均增长21%;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90元,分别增长10%、13%。预计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7∶48.3∶31。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达99%。先后荣获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社会治安安全县等称号,连续八年被评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
一、沿海开发纵深推进
集疏运体系加快完善。燕尾港1号码头建成使用,2号码头完成水工工程,国家一级渔港开工建设,燕尾港港正式开港运营,年吞吐量突破60万吨。324省道改造提升工程竣工,临海高等级公路、242省道完成路基工程,海滨大道主线全线贯通,连盐铁路完成开工前期准备,连云港国际机场确定境内选址,沿海开发支撑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园区承载力加快提升。临港产业区石化及新材料区建设框架全面拉开,装备制造区具备项目承载能力;污水分类收集、明管输送和明沟改造工程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二期改造提升工程调试运行,园区环保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经济开发区博鹏码头完成土建工程,1.5万平方米祥云公寓建成使用,园区污水管网等配套工程加快建设。临港产业区中小企业园累计建成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综合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新增5.7万平方米标准厂房,二期5.2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杨集、下车、伊山、四队、图河、龙苴等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快推进。
燕尾新城加快建设。临港产业区完成新纬五路、景观大道等路网建设,灌西盐场业务综合楼投入使用,规划展示馆、四星级酒店完成主体工程,灌西安置小区、商务中心、文体中心等重点工程快速推进,黄海水库、湿地公园等景观工程加快建设,燕尾新城功能配套逐步提升。
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主攻项目投入,新乐洗衣机、善德化工、恒运医药等项目主体竣工,富生石化、固废填埋场、LED生产及研发、常茂生物、德宇铝业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华能火电、热电联产、稀土复合致光材料等一批重特大项目签约落户,全县新开工过亿元工业项目25个,新竣工15个,新签约25个。做强主导产业,大力实施“双千双百”工程,制订出台加快高端染料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六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460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92%,其中精细化工业实现产值258亿元。壮大骨干企业,闰土染料园明盛、远征、和利瑞三家企业实现应税销售收入16.2亿元,增幅达58%;入库税金1.6亿元,其中明盛化工税收突破1亿元,进入全市工业企业税收前10强。五洲船舶新下水船舶30万载重吨,现价产值突破50亿元,稳居全市工业企业前20强。全县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8家,规上企业数量达245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
农业经济稳步提升。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大力推进万亩稻麦高产示范片建设,粮食总产实现“十连增”,再次获评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突出发展高效农业,建成果蔬、畜禽、稻麦、水产种苗繁育中心,新增高效农业7.5万亩,其中设施栽培3.2万亩。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紫苏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出口基地,双程酿造公司获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投资2亿元的禽类深加工项目、投资1000万英镑的泥鳅产业化项目成功签约,全县新上投资500万元以上深加工企业15个。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完成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14.5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通榆河增补完善、海堤水毁修复等工程全面完工。鼓励发展规模经营,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7家,新建家庭农场22个,新增规模养殖场户118家,再次获评全国生猪调出大县。
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强化产业集聚发展,一汽大众4S店建成运营,紫金城市综合体、金源综合市场投入使用,永和花卉苗木市场加快推进,淮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被农业部命名为农产品定点市场。强化金融服务保障,依托“助保贷”等金融产品,帮助中小企业融资16.6亿元;开展“金融助圆农民梦”活动,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站479个、金融消费者维权服务站8个;六大投融资平台累计融资23.2亿元,有力保障了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旅游品牌创建,成功举办第三届豆丹美食文化节,县烈士陵园获批国家3A级景区,潮河湾获批省级水利风景区,陆海渔苑获批省三星级乡村旅游点,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4亿元。
创新驱动持续深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型分散蓝染料、纳米级高纯氧化铝、活性固化剂等新材料生产技术全国领先,全县新增专利授权268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24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县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28%。创新载体不断完善,远征化工入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农产品检测中心、水产品检测中心建成使用,旋耕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省验收,新增市级以上创新载体5家。创新人才不断集聚,实施“三百育才”计划,招引、培养各类专业人才538名。
三、城乡统筹有序开展
城市建设推进有力。重点工程强推快进,完成投入88亿元,实施城建重点工程107项,新开工城区建筑100.2万平方米,新增改造绿地206万平方米。完成长安大道、人民广场改造建设,人民路东延完成路基工程,五星级酒店、五农景苑、福泽东方、仁济医院等18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力度加大,启动人民路东延、盐河片区等16个地块改造计划,累计征收房屋47.8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安置房1000套。市容市貌加快提升,开展城区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改造背街小巷30条、公共厕所29座,整治城郊结合部和棚户区321.5万平方米,老城区市容市貌、城市主要出入口和324省道沿线形象快速刷新。
镇村环境加快改善。突出抓好镇村建设,新增镇村建筑153万平方米,全面完成6个乡镇区划调整和60个城乡统筹重点项目建设,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25.5万平方米、在建3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1400户。杨集镇、圩丰镇入围省级重点中心镇,完成国家级重点中心镇申报工作。突出抓好功能配套,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17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建成使用,新建农村公路75公里,改造农桥35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突出抓好环境整治,完成309个村庄环境整治和1.52万户农村改厕任务,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规划修编通过省环保厅专家评审,伊山镇完成国家级生态镇申报,同兴、圩丰、小伊3个乡镇获批省级生态乡镇。开展化工园区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限电停产问题企业83家,限期整改94家。招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35个,秸秆综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绿化造林5.6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8.2%,获得绿色江苏建设突出贡献奖和生态创建成就奖。
四、民生事业持续进步
民生保障加快完善。扩大就业渠道,完成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新增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完善社会保障,“五大保险”覆盖率均达95%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开工各类保障房958套,建成685套,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推进扶贫开发,新开工扶贫重点项目69个,完成3.58万人口脱贫任务,20个经济薄弱村实现“新八有”目标。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成功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省验收,南师大灌云附属中学主体工程封顶,灌云一中晋升省四星级高中,全县高考本科达线人数实现新突破。医疗卫生改革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实施,县城区卫生资源整合顺利完成,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卫生应急示范县、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中医院二甲中医院创建工作通过省验收。完成县城区2.3万户数字电视整转任务,成功承办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中国女子排球联赛等重大赛事活动,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双拥模范县和统计规范化创建工作通过省验收,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080亩。妇女儿童、青少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红十字、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以及人民武装、审计、档案、地方志、物价、关心下一代、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社会管理成效显著。强化载体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青苹果法治乐园被评为全市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顺利完成村(居)委会换届改选工作。扎实开展“三解三促”、“四项排查”等活动,获得省信访积案化解先进单位、市信访稳定先进集体称号。深入开展“三十佳”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山岛守岛夫妻王继才、王仕花获“全国海洋人物”称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陈鲁言荣登“中国好人榜”,我县造血干细胞捐献第一人桑静雨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奋勇救人的于通勇、王正荣群体被授予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杨集镇农技站站长蔡学举被评为省“最美基层农技员”,同兴镇村级统计调查员仇安田当选“江苏最美统计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全省率先完成特种设备动态监测系统建设任务,在全市率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集中开展整治“两抢一盗”、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全县社会大局保持总体稳定。
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大力开展“三行一改”、政风行风面对面电视评议等活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努力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收费项目46项,压缩审批时限1094个工作日。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内网及公文交换平台投入使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2件,政协委员提案97件,办结率达100%,有力促进了政府工作的开展。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关键之年,更是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建成全面小康”这一中心任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调整结构推动转型升级,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建成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协调共进、民生幸福和生态文明同步提升的全面小康。今年(2014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突出“建成全面小康,开启新的征程”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提高质效,全力攻坚,重点突破,协调共进”总体要求,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民生改善和小康建设为根本任务,以港口建设和沿海开发为龙头带动,以产业扩张和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城乡统筹和生态建设为坚实支撑,确保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今年(2014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均增长23%,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1%、10%。围绕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重点推进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科学发展活力
突出改革重点。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总体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试行行政审批综合窗口模式,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改革,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逐步完善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实施“营改增”减轻企业税负,加大财政资金对重大事项、重点工程以及民生配套支出的倾斜力度,最大程度发挥公共财政激励引导效应。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办法,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成县本级和圩丰等5个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所,创建市级以上“五好”示范社15家、示范性家庭农场3个。统筹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全面推广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到镇落户。
扩大对外开放。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机遇,加强与中西部地区联系对接,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力争一批产业项目落地生根。深化与南京、丹阳、张家港、宜兴等地园区的合作共建,积极承接机械电子、汽车零件、海工装备等产业转移项目。组建县级和园区、乡镇驻外招商分局,在南京、苏州、广州、浙江、上海、北京等地设立专业招商点,密切加强与产业发达地区联系,切实提升招商引资实效。突出抓好与徐圩新区炼化一体化项目的产业对接,加快集聚石化中下游产业,努力实现与徐圩新区的互动共赢。加快口岸开放步伐,完善燕尾港软硬件设施,推进一类口岸申报审批,加快构建与主体港区的大通关体系,年内实现口岸临时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与韩国仁川交流合作,用好用足进出口扶持政策,加大对外贸易和外资招引力度,全年外贸进出口达1.94亿美元,引进外资1.6亿美元。
强化科技创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开展百企技改行动,加大工业技改引导扶持力度,实施技改项目100个,完成技改投入80亿元。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作用,深化与南大、南理工、南农大、苏大和江苏科大等高校院所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县域经济科技竞争力。着力培育创新载体,启动开发区创新科技园建设,推进临港产业区海洋科技园项目,做强做优云海留学生创业园、南农大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新增省级以上创新载体5家,招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各100名。
二、重抓沿海开发,夯实跨越发展基础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做强港口引擎,深化与连云港港口集团合作,打造“一体两翼”南翼组合港,确保2号码头、渔业码头建成运营,3号码头开工建设,4号码头开展前期工作,港口物流园建成10万平方米堆场,启动5万吨级航道疏浚、海河联运集疏运工程,港口年吞吐量突破200万吨。完善集疏运体系,确保临海高等级公路、海滨大道、242省道等沿海大通道建成通车,启动建设204国道改线工程,配合推进连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和连云港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完善功能配套,临港产业区加快20平方公里装备制造区、5平方公里石化及新材料区基础建设,夯实重特大项目落户基础;经济开发区启动向南拓展工程,完成博鹏码头以及纬五路、西苑路南延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环保集中整治活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固废填埋场、空气自动预警站建成使用,热电联产具备供热基本条件,临港产业区总规区域环评和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通过审批。推进集约发展,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两大园区完成25家企业清理置换任务,盘活土地3000亩,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加快燕尾新城建设。坚持老镇区搬迁和新城建设同步推进,完成650户居民搬迁任务,力争启动淮盐文化生态博览园建设,确保口岸联检中心、商务中心、规划展示馆、文体中心、四星级酒店等城市配套设施建成使用,完成湿地公园、黄海水库主体工程,启动安置小区二期、时代花园二期等民生工程建设,燕尾新城规模扩大至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3万人。
三、坚持工业优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主攻重大工业项目。重点围绕石油化工、海工装备、金属材料、新能源等产业,突出招引世界500强、民企500强和行业100强企业,切实提升重特大项目招引实效,全年新签约过亿元项目50个、过10亿元10个,力争在过百亿元项目上再有新突破。对在手在谈的大项目一着不让、一盯到底,积极推进投资190亿元、4×1260兆瓦华能燕尾港火电厂项目申报工作;密切跟踪投资60亿元的海上风电、投资30亿元的海工装备、投资21亿元的棕榈油深加工、投资20亿元的翔翔新材料等重大项目,力争尽快正式签约、开工建设;对在建项目快抓进度、早日达效,确保富生石化一期主体基本完工,恒运医药一季度建成投产,新乐洗衣机、三威化学、明盛化工对位脂、德宇铝业、LED生产及研发项目上半年投入运营,全年新开工过亿元项目30个,新竣工25个,新增规模企业20家。
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做强主导产业,大力扶持盛吉、莱亚、善德等一批新投产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年内精细化工业产值突破300亿元,其中高端染料业达120亿元。培育新兴产业,依托华电风电、华能燕尾港火电厂和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江苏沿海新能源产业基地。集聚特色产业,依托中小企业园和工业集中区载体,加大机械电子、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特色中小企业招引力度,全年建成标准厂房35万平方米,中小企业入驻率达60%以上。
提升新兴服务业态。突出规划引领,出台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提升城市商贸、仓储物流、文化旅游发展层次,大力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突出产业集聚,加快推进港口物流、东城商贸、县城农副产品和汽车4S店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力争获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2家。突出项目推进,确保长安福特、悦达起亚汽车4S店投入运营,永和花卉苗木市场一期建成使用,开发区城市综合体一期主体竣工,力争下车内河码头、东城区钢材市场开工建设,杨集综合物流园、灌西木材物流园签约落户。
加强经济运行保障。强化金融保障,举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日等活动,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整治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债券发行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全年累计融资30亿元,增长25%。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电力等生产要素调度,全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强化服务保障,落实县领导包保重大项目制度,对重点产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及时协调解决难题,确保项目强推快进。
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加快发展高效农业。稳定粮食生产,深入实施“亩产吨粮县”和粮食稳产增产工程,粮食总产稳定在80万吨以上。发展特色农业,按照“西菜中粮东渔”现代农业总体布局,打造“四沿”设施农业产业带,大力发展有机稻麦、蓝莓、紫苏、食用菌、芦蒿、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新增高效农业8万亩,其中设施栽培3万亩。加强载体建设,现代渔业园区争创江苏渔业出口示范基地,蓝莓基地建设成为江苏蓝莓种苗供应和新品种试验中心,菌业科技观光园打造成为省内单体最大、品质最优的杏鲍菇生产基地,创建市级农业园区3个。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强化加工集中区建设,依托我县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规划建设占地800亩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确保紫燕食品项目主体竣工,启动龙苴、东王集、圩丰3个乡镇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大力招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新上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过亿元2家,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强化农业品牌创建,建立全县重点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推进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原产地认定工作,新增“三品”品牌50个,新扩认证基地10万亩。
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9万亩。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抢抓列入全省首批水利现代化试点县契机,加大水利项目包装和资金争取力度,完成车轴河、东门五图河、善后河分段治理及界圩闸拆建等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叮当河灌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工程,疏浚县乡河道37条。全面落实国家农机购置优惠政策,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新增水稻机插秧面积15万亩,水稻机插秧率达80%。
五、加快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重抓东城区开发建设。突出重大项目招引,大力招引城市综合体、专业批发市场和商业地产项目,快速集聚新城人气。突出重点工程推进,开工建设五星级大酒店和伊云湖城市应急水源等重点工程,快速推进盐河片区一期工程,确保商务片区主体封顶,南师大灌云附属中学8月底前投入使用,五农景苑、福泽东方一期、安置小区主体完工。突出市政设施完善,启动建设长江路、潮河路、黄山路、沂河路、灌河路等路网工程,加快推进通讯、供水、供电、雨污、燃气等管网建设,完成盐河公园、三里河景观改造等绿化工程。
重抓城建工程推进。完成投入90亿元,实施重点工程100项,新增城区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完善城区设施配套,抓好城区供水、老城区截污、给排水治理等市政工程建设,完成南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水日处理能力达4万吨。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成东王集民营工业园等19个地块、60.3万平方米征收任务。加大旅游开发力度,大伊山风景区加快实施古人类文化游览区、山西休闲文化特色村和石佛古寺修缮等工程,建成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城市文化公园完成国家4A级景区创建,潮河湾风景区完成拓展中心、植物园等功能性项目建设。
重抓镇村面貌提升。完成镇村建设投入15亿元,新增镇村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加快城乡统筹4个市级试点乡镇和13个市级试点村建设,完成160个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新增农民集中居住区70万平方米。完善镇村设施配套,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共设施建设,小伊、杨集、龙苴、下车、同兴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东王集、南岗、圩丰、图河、四队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调试。加大镇村环境整治力度,继续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和宜居城镇创建活动,开展乡镇镇区环境集中整治,完成613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新增星级康居示范村82个。
重抓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步伐,确保伊山镇获批国家级生态乡镇,杨集、下车、龙苴获批省级生态乡镇,完成3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力争经济开发区达到创建标准。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单位GDP能耗降低4个百分点。加快实施城市文化公园等绿化工程,新建、改造绿地15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全年新增绿化造林3.5万亩。加大秸秆综禁工作力度,各乡镇招引落户1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保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六、发展社会事业,提升民生幸福水平
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出台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建设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创业助贷工程,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返乡农民创业扶持力度,着力增加居民收入,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以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为重点,“五大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扎实推进“脱贫奔小康”工程,完成4.2万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31个经济薄弱村实现“新八有”目标。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开启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创建工程,大力推进益海学校、市数字化试点校园等工程建设,完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并通过验收。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确保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国家验收,慢病管理示范县创建通过省验收,创建省示范乡镇卫生院2个。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加快广电网络升级步伐,启动农村数字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工程,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78%以上。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层基础。继续开展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国土管理水平。
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群众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网上受理等制度,强化矛盾排查调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强化安全生产,加快城乡安全设施建设,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平安灌云、法治灌云建设,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法诉〔1991〕经管字第3号关于江苏省灌云县机械厂与安徽省界首市益民塑料厂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管辖权争议的请示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请字〔1991〕第16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89年11月27日界首市益民塑料厂业务员用盖有该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纸与灌云县机械厂在灌云县签订第一份钢模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机械厂供给塑料厂钢模板30吨。11月30日灌云县机械厂即按合同约定将部分钢模板送货到界首市益民塑料厂。1989年12月2日灌云县机械厂业务员用盖有该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纸与界首市益民塑料厂在界首市签订第二份钢模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机械厂供给塑料厂钢模板63.376吨,履行地也在界首市。第二份合同的标的数量包括了第一份合同。当事人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灌云县机械厂于1990年6月10日按第一份合同诉至灌云县人民法院;界首市益民塑料厂于1990年9月3日按第二份合同诉至界首市人民法院。
以上情况说明,当事人双方订立的两个购销合同均已成立。这里虽然存在两个购销合同法律关系,但当事人双方争议所涉及的是同一类标的,因此对这两个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应当合并审理。由于第一份合同的履行地在界首市,第二份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和合同的签订地均在界首市,而且第二份合同的标的数量包括了第一份合同,因此,本案由界首市人民法院管辖为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指定本案由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管辖。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责成灌云县人民法院将已受理的有关案件移送给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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