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
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建筑面积。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
商品房套内各部分建筑面积的总和。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指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指套内使用空...
建筑面积包括包括公摊: 1、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
这个公摊表要包括:
(1)将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告知购房人,以便购房人通过这些数据求出其他数据,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2)开发商也应将购房人应分摊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列明,以备购房人查验和监督。
除此之外,购房人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由建设部1995年9月8日建房1995【517】号发布,自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全文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的组成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不公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商品房销售 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 公摊规则》 第一条依据邦野有关技巧尺度划定《商品房销售 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公 摊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 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度现行《建 筑面积计算 规则》入走 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 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 建筑面积 (地 下室作为我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 建筑面积中扣除 )。 第五条商品房按 "套"或 "单元 "销售,商品房的销售 面积便为购房者所购购的 套内或单元内 建筑面积 (以下简称套内 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 建筑面积 之 和。商品房销售 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 建筑面积。 第六条套内 建筑面积由以下三局部组成。 1、套 (单元 )内的使用 面积; 2、套内墙体 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 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本则如下:
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多层: 8%—— 15% 小高层: 10%—— 20% 高层: 15%—— 30% 通常在无电梯的多层建筑中,公摊系数在 5-10%这个范围内都是正 常的,超出 10%的也有可能,不过少见。 在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 15-20%之间。 在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 18-25%之间。 在有电梯的塔式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 18-22%之间。 在有电梯的塔式高层建筑中,公摊系数通常在 20-30%之间。 房屋公摊面积该占多大比例 ? 无论是高层还是多层,商品房都有公摊面积。可公摊到底摊了些什么 ?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 不少购房百姓对此并不清楚,他们担心房子被开发商 “注水”。沈阳市房产局百姓购房网通过 本报民生热线向购房百姓解答与房屋公摊面积有关的问题。 公摊面积该占多大比例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即
公摊率和公摊系数怎么计算?
公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公摊率=公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0%;
公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公摊率=公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0%;
公摊即为公共摊用的面积,公摊面积和房子的面积是成正比的,房子的面积越大,公摊面积就越大!
公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公摊率=公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0%;
公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公摊率=公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0%;
公摊即为公共摊用的面积,公摊面积和房子的面积是成正比的,房子的面积越大,公摊面积就越大!
公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公摊率=公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0%;
公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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