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锅炉重大维修 | 内 容 | 锅筒、炉胆、回燃室、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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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道 | 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 | 焊 接 | 超过胀口数的10%。 |
一般包括:
1、锅筒、炉胆、回燃室、封头、炉胆顶、管板、下脚圈、集箱、减温器、外置式汽水分离器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挖补以及主焊缝的补焊;
2、受热面管子的更换数量大于等于该类受热面管(受热面管分类按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水冷壁、对流管束、烟管等)的10%且不少于20根;
3、主要管道(包括再热蒸汽冷段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集中下降管等)上的管子、三通和弯头的更换、挖补以及环焊缝的补焊;
4、管子胀接改焊接,且超过胀口数的10%。
参考资料: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5)质检特便字3064号
2010《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修缮与维修工程计价定额》 10-16 清扫地沟、烟道 砖砌水平烟道
根据国家规定,申报一级锅炉安装资质的企业,须在已取得二级资质的基础上,达到所要求的一系列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技术指标,并在锅炉维修市场中取得一定业绩方可申报。自2006年以来,河南检修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市场...
故障现象: 风机运转正常,控制器不点火,主控制器报警,显示屏显示故障代码为风机风压故障。 故障原因: a) 风压开关短路风压开关不闭合。 b)接插件接触...
- 1 - 锅炉维修协议 渭 通农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用的两台 DZL2.8-1.0-95/70-A Ⅱ、一台 SZL2.8-1.0-95/70-A Ⅱ(P)型锅炉, 因运行故障,需维修。现委托渭南市渭河锅炉安装维修队(以下简称 乙方)承揽此工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更换贰台 DZL2.8-1.0-95/70-A Ⅱ锅炉全部烟管、水冷壁管、 后棚管。 2、浇注砌筑炉膛、前后拱、斜坡墙、隔火墙、安装外壳、装填保 温层。 3、更换壹台 SZL2.8-1.0-95/70-A Ⅱ(P)锅炉全部右棚管、左水 冷壁管、前后拱管、后墙管、对流管束。 4、浇注砌筑炉膛、前后拱、隔火墙,砌筑外包墙、装填保温层。 5、办理锅炉维修相关审批、监检手续。 二、工程期限 此工程在 2007年 10月 20日前完工。 三、工程造价 此工程由乙 方包工 包料,含 税造价 为
文件编号: SASE/QD-010 上 海 市 锅 炉 维 修 单 位 资格许可评审工作细则和评审记录 申请单位 申请项目 评 审 员 评审组长 评审日期 上 海 市 特 种 设 备 管 理 协 会 锅炉维修许可评审细则及记录 评审 项目 评审 内容 评 审 要 点 及 考 核 方 法 评审原则 考 核 记 录 评审结果 符合 需要 整改 不合 格 不适 用 机 构 资 源 条 件 营业 执照 税务 登记 法人 条码 技 术 人 员 #查看法人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注册办公地址变更 是否批准 “#” 项不满足要 求时视为不 具备条件, 停止评审 #查看企业是否有税务登记证 #查看企业有否法人条码证及企业机构代码 . 1.查看技术人员有否 1 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 . 2.查看技术人员有否锅炉、热能、暖通、焊接、 、热工仪 表、机械专业毕业的人员,其职称及人数是否符合下表的 规定。 级 别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说明
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是指:在特种设备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在制造或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
(1)监督检验的对象: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
(2)承担监督检验的主体: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
(3)承担监督检验的依据: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规范”指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
(4)监督检验的主要内容:
确认核实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抽查受检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确认出厂技术资料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技术资料。
3.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交付使用的处罚:
(1)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以罚款。
(3)已经实施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以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6)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书以问答的形式,从燃煤、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电热锅炉的工作性能、特点及其相应的燃烧设备的原理和使用要求,锅炉的维修和锅炉各种缺陷及其修理技术,燃煤锅炉的燃气改造和节能技术改造等几方面,有重点地做了较为深入的介绍,为提高我国工业锅炉的使用,维修管理水平,提供了一本较为成熟的先进的技术书籍。
本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有理论又有实例;重点突出,实用性强。本书供从事设备维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使用。
本书可供动力锅炉与压力容器的检验人员使用,当然也十分适合动力锅炉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修人员使用,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和相关专业的高校师生参考书。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