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现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 版 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发布时间:1986-09-10
施行时间:1987-01-01
版 次:1
页 数:203
字 数:171千
开 本:32开
纸 张:胶版纸
印 张:6.875
I S B N:15114·0176
包 装:平装
第一章 钢结构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一般规定
(Ⅰ)材料
(Ⅱ)材料的容许应力及其提高系数
(Ⅲ)横向刚度与抗倾覆稳定系数
(Ⅳ)结构内力计算原则和构件的基本计算公式
(Ⅴ)杆件的自由长度、长细比与宽厚比
第三节 连接的构造与计算
(Ⅰ)焊接
(Ⅱ)栓接和铆接
(Ⅲ)销接
第四节 行车系、联结系、缀板及支座的构造与计算
(Ⅰ)行车系
(Ⅱ)联结系
(Ⅲ)缀板
(Ⅳ)支座
第五节 桥梁的构造与计算
(Ⅰ)基本要求
(Ⅱ)桥梁
(Ⅲ)联合梁
(Ⅳ)桁架
(Ⅴ)悬索桥
第二章 木结构
第一节 一般规定
(Ⅰ)材料
(Ⅱ)计算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构件的计算
第三节 构件的连接和计算
(Ⅰ)螺栓连接和计算
(Ⅱ)齿连接
第四节 木桥的构造和计算
附录一 开口式主桁(或主梁)的自由长度计算
附录二 该规范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及其与公制单位的换算关系
附录三 该规范用词说明
附件 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该规范系在1974年颁发的《公路桥涵设计规范》第五章——钢结构和第六章——本结构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钢结构部分,增列了3号碳素钢品种;增加了高强度螺栓的品种,修改了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摩擦系数;补充了构件焊缝形式和连接形式;在吊桥设计中增添了一些基本要求;取消了钢拱桥、曲弦桁架桥和斜缆式悬索桥的条文。本结构部分,根据1981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物资总局物木字15号文“除抢险急修的临时性便道外禁止修建木桥”的指示精神,删去了原规范中永久性和半永久性木桥的全部条文,只保留与临时性本结构相关的内容;在选材标准和容许应力方面也都作了适当放宽,以提高木材的利用率;取消了键结合,对螺栓连接、钉连接和齿边连接作了修改。此外,该规范还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你好,目前这本规范仍在使用当中。暂时还未被废止。《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 025-86)
竖向,就是场地的标高 大规模的场地,标高可能难以统一,需要总图做认真考虑:挖方、填方,排水,交通组织,各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关系等等 应该不算土建专业了,是总图
执行《GB 50005-2003(2005年版) 木结构设计规范》
第一章 钢结构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一般规定
(Ⅰ)材料
(Ⅱ)材料的容许应力及其提高系数
(Ⅲ)横向刚度与抗倾覆稳定系数
(Ⅳ)结构内力计算原则和构件的基本计算公式
(Ⅴ)杆件的自由长度、长细比与宽厚比
第三节 连接的构造与计算
(Ⅰ)焊接
(Ⅱ)栓接和铆接
(Ⅲ)销接
第四节 行车系、联结系、缀板及支座的构造与计算
(Ⅰ)行车系
(Ⅱ)联结系
(Ⅲ)缀板
(Ⅳ)支座
第五节 桥梁的构造与计算
(Ⅰ)基本要求
(Ⅱ)桥梁
(Ⅲ)联合梁
(Ⅳ)桁架
(Ⅴ)悬索桥
第二章 木结构
第一节 一般规定
(Ⅰ)材料
(Ⅱ)计算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构件的计算
第三节 构件的连接和计算
(Ⅰ)螺栓连接和计算
(Ⅱ)齿连接
第四节 木桥的构造和计算
附录一 开口式主桁(或主梁)的自由长度计算
附录二 本规范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及其与公制单位的换算关系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件 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JTJ025-86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
内容简介
《公路桥涵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土基拱桥桥台变位计算和拱桥设计改进的意见、软土地基大跨径拱桥设计等内容。
本书包括关于采用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标准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发布公路桥涵标准图《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及《石、混凝土预制块拱涵》的通知等内容。
【学员问题】公路桥涵模板、支架拆除期限及技术要求?
【解答】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等级来决定。
1、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一般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时方可拆除侧模板。
2、芯模和预留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现象时,方可拔除,拔除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0.4~0.8MPa时为宜,抽拔时不应损伤结构混凝土。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不大于4m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后,方可拆除。
如设计上对拆除承重模板、支架另有规定,应按照设计规定执行。
拆除时的技术要求
1、模板拆除应按设计要求的顺序进行,设计无规定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拆除时严禁将模板从高处向下抛扔。
2、卸落支架应按拟定的卸落程序进行,分几个循环卸完,卸落量开始宜小,以后逐渐增大。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横向应同时一起卸落。在拟定卸落程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卸落前应在卸架设备上画好每次卸落量的标记。
2)梁式桥上部结构支架宜从跨中向支座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应先卸挂梁及悬臂的支架,再卸无铰跨内的支架。
3、墩、台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拆除模板,卸落支架时,不允许用猛烈地敲打和强扭等方法进行。
4、模板、支架拆除后,应维修整理,分类妥善存放。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