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区域气候、水文和水文地质调查
5 水文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5.1 水文地质测绘
5.2 水文地质物探
5.3 水文地质钻探
5.4 水文地质测试
5.5 水文地质动态监测
5.6 勘察资料整理
6 岩溶区水文地质勘察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3)建标协字第27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3年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CECS241:2008):工程建设水文地质勘察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CECS241:2008):工程建设水文地质勘察标准》适用于建筑、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矿山等各类建设工程的水文地质勘察。标准规定了各类工程的共性技术要求,也为各类工程作出各自的专门规定留有余地。与本标准适用行业相同并同时批准的协会标准还有:《岩石和岩体鉴定与描述标准》CECS239、《工程地质钻探标准》CECS240、《工程地质测绘标准》CECS238。
本标准吸收总结了国内外工程建设中地下水问题研究的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规范了工程建设中水文地质勘察要求,并对地下水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评价和水文地质灾害预报作出了系统的规定,既突出了工程建设中水文地质勘察的共性要求,又兼顾了各类工程的特性要求。
挖深基坑时,需要排水,降水,需要参考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住宅小区需要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中有水文地质的相关内容。除非条件特别复杂,否则不做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第2版前言第1版前言第1章 土方工程1.1 土的分类与工程性质1.2 场地平整、土方量计算与土方调配1.3 基坑土方开挖准备与降排水1.4 基坑边坡与坑壁支护1.5 土方工程的机械化施工复习思考题第2...
建标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遥感技术规程 主编单位 冶金工业部勘察科学技术研究所 审查单位 全国工程勘测标准技术委员会 批准单位 中 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协 会 批准日期 年 月 前 言 近 年来 国内外遥感技术在水文地质中的应用已取得明显 的成绩 减少野外工作及降低成本的优点 遥感水文地 质方法已成为改善常规水文地质测绘 为了确保遥感技术在供水水 文地质勘察工作中的作用和质 量 我协会委托全国工程勘测标准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 广泛收集和总 结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和经验 并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现批准 为中 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在使用过 程中 号冶金 部勘察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遥感影像资料判释与填图 第二节 判释和野外工作的精度要求 第二节 各类地区判释内容和专门要求 第四章 判释作业程序
1 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YUDAO CHEN 水文地质勘察 绪论 2011-3-3 2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一)性质与目的 水文地质学 :研究地下水的形成和分布、物理 及化学性质、运动规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科 学。 普通水文地质学 地下水动力学 专门水文地质学 水文地球化学 一、课程概述 2011-3-3 3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普通水文地质学 ( Principles of hydrogeology ):研究水 文地质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概念的学科。 地下水动力学 ( Groundwater dynamics ):研究地下水 在岩土中运动规律的学科。 专门水文地质学 ( Applied hydrogeology ):为各种应用 进行的地下水调查、勘探、评价及开发
Hydrogeological Survey
水文地质勘察主要在野外进行,工作的结果需要提交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并附有相应的图件。根据目的、任务、要求和比例尺的不同,水文地质勘察可分为综合性的水文地质普查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勘探两类。
《标准化法》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3)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4)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5)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由、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立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制订国家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2)对需要进行科学试验或测试验证的项目,应当纳人各级主管部门的科研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写出成果报告;(3)纳入国家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鉴定,且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认真分析论证或测试验证,符合我国国情;(5)国家标准条文规定应当严谨明确,文句简练,不得模棱两可,其内容深度、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前后一致;(6)必须做好与现行相戈标准之间的协调工作。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和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V-1"。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其中C,B表示为强制性国家标准,5030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1表示是2001年批准发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一2007),其中GB/T表示为推荐性国家标准,,5043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7表示是2007年批水发布。
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该国家标准的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可以采取函审或会议审查,一般由参加过该标准编制或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国家标准复审后,标准管理单位应当提出其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的意见,经该国家标准的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凡属下列情乱之一的国家标准,应当进行局部修订:(1)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已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2)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3)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有明显缺陷或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相抵触;(4)需要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做局部补充规定。
【学员问题】工程建设标准?
【解答】是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统一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