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性 质 | 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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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燃气行业、市政工程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订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审查、审批、审转各类城乡规划,指导、监督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负责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三)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计划;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人防指挥通讯体系规划建设;按规定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财政部门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资金使用状况实施监督管理。
(七)综合管理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执行各类工程的概算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审批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督。
(八)承担监督管理规划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及建设行业各专业市场的责任。负责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办法;依法对行业企业、中介机构、个人执业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九)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承担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抗震设计、抗震加固工作;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负责制定防震减灾标准并实施;负责防震减灾规划、科技管理、地震监测预报、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城乡建设、房地产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行政诉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行业重大违规违法案件。
(十二)拟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承担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责任,推进城镇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
(十四)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组织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开展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五)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设在西海锁钥、广元五四大街28号。广元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市城乡规划方面的法规和规章,拟订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
茂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 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根据上述职责,茂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处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文书档案;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行政财务;处理来信来访;管理和监督直属单位固定资产;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重要文件的起草;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系统的法制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管理股
研究制定全县县城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发展规划及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指导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申报,组织实施县城规划的监督、检查;承办县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县城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
(三)建设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业技术进步、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电梯安装、塔机拆装、建设监理单位和招标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或申报工作;参与监理工程师管理,监督检查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测绘工作;拟订行业发展及体制改革规划;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测绘单位资格管理,指导测绘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参与全县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建设.审查外来设计单位的资质,检查外来设计质量,会同有关单位管理设计市场及设计的招投标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的技术市场,鉴定房屋的结构情况,提出加固措施,积极向上级争取危房加固资金。
(四)风景园林管理股
主管全县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自然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的保护、监测和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和近期建设详细规划的审查申报;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审查申报。负责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和园林城镇创建工作。
(一)划入职责
1、将原县规划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划出职责
将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划给县交通运输局。
(三)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的职责。
3、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4、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