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基本信息

中文名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发布单位】80620

【发布文号】抚政发[1995]70号

【发布日期】1995-09-05

【生效日期】1995-09-05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印发《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抚政发[1995]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业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各用暖单位应在今年(1995年)10月底以前缴纳1995至1996年度取暖费总额的50%,余款在今年11月至明年3月五个月中平均逐月缴纳。

抚顺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九月五日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取暖费的收缴工作,保证城市冬季供暖,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需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市区内使用外单位热源或热力网集中供暖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每年度的取暖费收缴从当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3月31日止。各用暖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缴清当年全部取暖费总额的1/12,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额1‰的滞纳金。

银行按供、用暖单位双方签订的供暖协议监督、划拨供暖单位提取的滞纳金数额。

第四条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费每年分两次缴纳,3月底前缴清当年1至4月份的取暖费,10月底前缴清当年11月至12月份的取暖费。

第五条鼓励用暖单位一次性缴清取暖费。在每年收缴期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一次缴清取暖费的,分别免收取暖费总额的6%、4%、2%。

第六条取暖费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

第七条除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各用暖单位在银行基本帐户中,实行工资、取暖费同比例存储、同比例支取,即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按同比例支付取暖费。

第八条各企业及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与供暖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和供暖收费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协议。

各银行按供暖收费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办理特约委托收款,从用暖单位基本帐户中逐月划拨。供暖单位不按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执行的,银行有权拒绝受理。

第九条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费的收缴,按照供暖单位提出的缴纳金额,经用暖单位和财政部门认证后,由财政部门采取票不落地的办法,直接拨付给供暖单位。

第十条自有产权住宅的取暖费由产权单位负责收缴后交供暖单位,也可以委托供暖单位代收,产权单位负责提供住户所在单位认证单,由供暖单位负责收缴。

第十一条无单位人员及情况特殊人员的取暖费,由供暖单位直接负责收缴,实行缴款供暖。

第十二条新建房屋的取暖费一律在供暖前由产权单位向供暖单位一次性缴清。

第十三条单位面积增减、住宅产权变更,必须到供暖单位办理面积增减和过户手续,否则取暖费仍由原用户承付。

第十四条各用暖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拒不核定缴费额、借故拖欠或不缴纳取暖费的单位,造成停止供暖,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五条对拖欠取暖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市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除强制扣款外,并处以应缴额2-3%的罚款。

第十六条供暖单位应做好取暖费的收缴工作,同时对收缴的取暖费及专项资金应加强管理,合理使用,确保冬季供暖顺利进行。因管理不善,挪用、占用资金,造成不按期供暖、停止供暖或达不到供暖标准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发布前拖欠取暖费的单位,必须与供暖单位签订还款协议书,超过还款期限拒不还款的,按日加收应还款额1‰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抚顺市市区暖气费收缴规定》(抚政发[1994]91号文)同时废止。 2100433B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造价信息

市场价 信息价 询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市场价
(除税)
工程建议价
(除税)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供应商 报价日期
抚顺汗蒸房,本溪汗蒸房,丹东汗蒸房 重量:10kg/m-1 樟木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沈阳创新

13% 沈阳创新世纪桑拿设备有限公司
抚顺韩式汗蒸房,本溪韩式汗蒸房,丹东韩式汗蒸房 重量:10kg/m-1 香柏木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沈阳创新

13% 沈阳创新世纪桑拿设备有限公司
燃气供暖锅炉 ZYRS-Q1440,制热功率:1440KW,2750×1100×2450,900kg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自由能

13% 佛山自由能电器有限公司
MCM城市放牛净醛泥城市放牛净醛泥 艺术漆云素白CL-011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Phomi

13% 中山市绿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MCM城市放牛净醛泥城市放牛净醛泥 艺术漆小麦黄CL-014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Phomi

13% 中山市绿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UPS输入输出(估) 系统工程:电线辅材,规格型号:ZRC-YJV4×25+1×16,备注:负一层消防控制室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国产

m 13% 安徽科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冷凝式燃气供暖锅炉 ZYRS-Q1440,制热功率:1440KW,2750×1100×2450,900kg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自由能

13% 佛山自由能电器有限公司
UPS输入输出(估) 系统工程:电线辅材,规格型号:ZRC-YJV4×50+1×25,备注:负一层中心机房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国产

m 13% 安徽科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除税
信息价
含税
信息价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地区/时间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 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四会市2010年2季度信息价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 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怀集县2010年2季度信息价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 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四会市2009年4季度信息价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 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四会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 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四会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 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四会市2010年3季度信息价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 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四会市2010年1季度信息价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综合用工)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肇庆市四会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材料名称 规格/需求量 报价数 最新报价
(元)
供应商 报价地区 最新报价时间
城市橱窗样式二 城市橱窗样式二|1个 3 查看价格 深圳智胜广告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广东   2022-10-13
城市橱窗样式一 城市橱窗样式一|1个 3 查看价格 中山粤亮广告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   2022-10-13
未来智能城市 视频 未来智能城市|120秒 3 查看价格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   2020-07-0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1台 1 查看价格 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全国   2020-01-08
"车场收费及管理规定"标牌 1.标识编号:HW-042.安装位置:地面安装3.是否发光:否4.规格1320×20005.THK1.5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刨槽折弯焊接 烤深咖啡色漆;信息/LOGO丝网印刷;立杆60×60mm壁厚1.0mm304#拉丝不锈钢方通焊接6.含基础7.详"消防通道勿占用"标牌标施图|4个 1 查看价格 广州千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   2021-11-12
收费收费软件 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一张网"联网收费要求,支持计重收费|3516套 1 查看价格 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市 2015-12-11
收费岗亭 收费岗亭|11台 1 查看价格 深圳市富士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全国   2017-11-09
CBC城市放牛净醛泥 CBC城市放牛净醛泥|1kg 1 查看价格 广东美涂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2020-01-16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常见问题

  • 濮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

    根据《濮阳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第十条“多层与多层及多层与低层之间山墙距离最小不宜小于6米。”(如果商业裙房上还有高层居住,裙房还按这个计算),原来如果都同同类型的居住可以挨着的,如同胡同里连排...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谁了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最新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文献

抚顺市新建房屋住户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暂行规定 抚顺市新建房屋住户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暂行规定

格式:pdf

大小:192KB

页数: 未知

评分: 4.4

抚顺市新建房屋住户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暂行规定

立即下载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格式:pdf

大小:192KB

页数: 3页

评分: 4.4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 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 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 编制和评估项目 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 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 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 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 工

立即下载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征(占)用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和《抚顺市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业经2011年10月18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征(占)用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抚政发[1996]54号文)和《抚顺市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抚政发[1999]29号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规章(类别)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65号)

《抚顺市城市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暂行规定》业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市长 周银校

二000年四月五日

抚顺市城市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加强房屋供热系统的节能和科学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内从事房屋供热系统建设、设计、施工、管理和供、用热的单位与用热个人,无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市政府供热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区(含抚顺县,下同)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凡在1999年3月15日后开工的新建、扩建、在建和竣工后未配户的城市房屋,须按《抚顺市住宅室内采暖系统设计管理暂行规定》(抚建发〔1999〕10号文),对供热系统一律采取按户分环、户外控制的设计、施工,工程费列入基建成本。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审图和开工手续及工程验收,供热单位不予联网供热。

第五条 原有房屋(含门市房)的供热系统,从2000年起5年内完成按户分环、户外控制(预留热表位置)的技术改造。有条件的区和供热单位可安装热表,实行分户计量并在3年内完成分户控制改造。

各区和供热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要切实把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改造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3至5年完成分户改造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采取相应措施,按期完成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

第六条 原有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按以下规定改造:

(一)分户控制改造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抚顺市城市住宅室内采暖系统设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供热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分户控制的改造,供热单位应按所承担的供暖面积,每年完成20%分户控制的改造任务,力争达到30%。

(三)房屋管理单位应服从供热单位对其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改造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供热单位完成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

(四)自行维修供热设施的房屋管理单位,应承担其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责任,可有偿委托所属供热单位对其房屋进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也可与供热单位协商,自行对其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控制的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向供热单位移交供热维修管理权。

(五)供热单位应在每年4月30日前,上报当年《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实施方案》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改造的楼栋明细表》,市属专业供热单位上报市供热办审批,区直管的供热单位和辖区内的供热单位上报区供热办审批。

(六)每年实施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应从5月份开工,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须在当年9月底结束,并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按期完工。

第七条 原有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资金,可采取下列方式自筹解决:

(一)供热单位可从每年供热设施大修和维修资金中安排,列入当年供热成本;

(二)供热单位可向银行贷款或招商筹资;

(三)供热单位追收用热户上个采暖期陈欠热费,用于供热系统改造,用热个人可拿市供热办和供热单位下发的《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催款单》,到所在单位催要或垫付上个采暖期陈欠热费。

第八条 城市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需穿越庭院小区草坪的,小区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施工,施工单位在竣工后,应对穿越庭院小区的草坪等负责恢复。

凡遮盖室内供热设施的装饰物,由用热户自行拆除,供热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不予赔偿。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合供热单位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控制的改造,调解出现矛盾纠纷。

第十条 用热户应支持并配合供热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完成对其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不得以损坏装饰物、影响观瞻为由阻挠改造,否则,供热单位可停止供热。

房屋供热系统实施分户控制改造后,用热户不得对供热系统进行遮盖装修,否则,影响设施维修和供热质量,由用热户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新闻单位应配合供热单位及房屋管理单位,积极宣传实施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改造的目的、意义,增强市民交费用热的意识。

第十二条 对殴打、谩骂施工人员以阻挠供热系统分户控制的改造或蓄意拆改、破坏供热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应切实做好城市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改造后的供热系统进行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城市供热系统正常运行,逐步实现按户计量收费。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市政府供热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80614

【发布文号】市政府令第72号

【发布日期】2000-10-16

【生效日期】2000-10-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72号)

《抚顺市城市旧平房区改造房屋拆迁暂行规定》业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市长 周银校

二000年十月十六日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相关推荐
  • 相关百科
  • 相关知识
  • 相关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