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定基物价指数 | 定 义 | 在一定时期内对比基期固定不变的价格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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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基价格指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比基期固定不变的价格指数。目前正在执行的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当月的居民消费价格定基指数,是以2000年全年平均价格为100进行计算的,即以今年某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与2000年全年平均价格水平相比;当月商品零售价格定基指数是以2002年价格水平为100进行计算的,即以今年某月份商品零售价格水平与2002年全年平均价格水平相比。
从2001年起,我国改用国际通用方法计算定基价格指数,首轮固定对比基期选为2000年,即以2000年平均价格作基数。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根据对比基期的不同又分为定基价格指数、环比价格指数、同比价格指数以及累计价格指数等。
西安和济南的城市物价指数在大中城市中的排名,比方说北京为100
全国大中城市中,济南物价中上等,西安中等。济南主要是房价高,全国十几位。西安房价是全国五十几位。毕竟西安是西北落后地区,跟东部发达省份的城市不好比的。
独立基础高度不同怎样确定基顶标高 独立基础高度不同,分别用基底的标高加上基础高度就是基顶的标高,基础层的层高一般是从正负零到基础底为基础层的层高,如果有地下室时,从地下室地面到基础底为基础层标高。在软...
定基比,一般是指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水平之比,表明这种现象在较长时期内总的发展状况。环比则一般是指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时期水平之比,表明现象逐期的发展状况。定基法的优势:1、可以看到现象发展的时间趋势...
6月16日,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召开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会上,行政执法分局、房管分局与居民小区各物业公司签订《高新区居民小区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会议印发了《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工作内容》和《高新区居民小区门前五包责任书(样本)》。
6月16日,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召开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会上,行政执法分局、房管分局与居民小区各物业公司签订《高新区居民小区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会议印发了《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工作内容》和《高新区居民小区门前五包责任书(样本)》。
在运用物价指数时要注意指数含义,使之与分析相关的经济内容相对应: ①平均价格指数适用于分析时期数。常见的平均价格指数是全社会商品零售年平均物价指数,它是全年12个月的同期比价格指数,按各月对应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加权平均或简单平均,测算出全年平均价格指数,用同样的方法,也可以编制某月到某月几个月的平均价格指数。计算平均价格指数,相比较的两个物价水平,是报告期和基期两个时期内平均的物价总水平。因此,平均价格指数与时期的经济指标相对应。例如年平均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对应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于物价与币值互为倒数,利用这一关系可以对与其对应的时期经济指标金额进行缩减,分析有关问题。应用年平均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可以测算剔除物价变动因素后的城乡居民购买力实际变化。②平均物价指数不宜作动态性经济分析。平均物价指数已对一个较长时期物价变动相对数进行了平均,若用以观测短期经济运行,进行动态分析就缺乏科学性。年物价上涨率是物价水平从年初到年末的上涨幅度。而年平均物价上涨率所表示的物价上涨并非如此。从物价变动座标上分析,计算年平均价格指数的基期和报告期物价水平必然分别与当年的物价变动曲线交于一点,这一点一般落在座标的年中。即一年的平均物价上涨曲线的物价指数在上涨座标上跨两个年度,这样一年的年平均物价上涨曲线就分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是基期年份的年平均物价水平到年末的上涨部分,即年末物价水平与年平均物价水平之比,这就是所谓翘尾因素; 另一部分是报告年的年初 (上年末) 到当年平均物价水平的上涨部分,即报告年的平均物价水平与年初物价水平之比,这就是所谓新涨价因素。用某一年平均物价上涨中新涨价因素解释这一年的经济状况,不够准确。因为年物价上涨除了当年平均上涨中新涨价因素外,还存在上年平均物价上涨对本年影响的翘尾因素。③月同期比价格指数监测经济运行的缺陷。一是短期的价格波动,在同期比价格指数中反映不出来,不能适应短期价格监测的需要。二是基期滚动变化,同期比指数之间缺乏可比性,容易误导价格形势判断和趋势预测。同期比价格指数各月基期不固定,它随着报告期流动,除了基期与报告期为同一个月的两个指数外,其他各月指数没有逻辑关系,各月指数比较的结果不能直接解释物价上涨下跌确切情况。三是指数中除12月份的物价指数外都包含上一年 “翘尾” 因素。④月、季环比、定基比价格指数适合观察经济运行。环比价格指数是各期都以前一期为基期所编制的价格指数。定基比指数是各期均以同一时期为基期所编制的价格指数。环比指数与定基比指数有密切关系,时间连续的环比指数,按时间顺序相乘,就可以计算出以环比指数系列的最早一个指数的基期为基期,以新乘的指数的报告期为报告期的定基指数系列。定基指数系列,每个指数都除以其前一期的指数,就可以计算出一个环比指数系列。按照同样的道理,可以把环比指数、定基比指数换算成同期比以及其他不同时距的指数,以便做各种经济分析。通过月、季环比价格指数,可以掌握短期物价变动,较好地监测经济运行。因为其基期与报告期时距短,物价变动的真实情况不会被拉长的时距 (同期比) “掩盖”。并且,定基比指数能够详细地描绘较长一个时期内的物价变动情况。定基比指数是一个连续的系列,通过这条长时期系列曲线观察物价变化走势,可以分析物价和经济的长期趋势。
综上所述,各种价格指数各有用途,在利用价格指数做各种分析时,要注意其与经济指数的对应性。在日常的经济、金融运行监测与分析中,应多使用月、季环比和定基比价格指数,克服同期比价格指数的缺陷,并淡化使用年平均价格指数。2100433B
《甘肃省兰州市物价指数》是甘肃省政府统计室出品文献。
甘肃省兰州市物价指数
责任者
甘肃省政府统计室
出版地
兰州
出版者
该统计室
出版时间
1945-1946
描述
内部刊物
出版周期
年刊
2100433B
刊登内容
《昆明市物价指数》的内容为1943年4月至1947年6间昆明市各类商品物价的统计数据。该刊的第一号中包括有趸售国货价格指数、趸售国货及外国货价格指数、零售国货价格指数和机关办公用品价格指数。第二号则在第一号的基础上增加了物价指数比较表、趸零售物品价格表、黄金价格及指数、美钞价格及指数和昆明与其他都市物价比较。至第三号,又删掉了黄金与美钞价格两项。除了表格外,该刊还配有各类指数图,更直观地反映了物价的变化趋势。另外,该刊还设有引言。在引言中,编者对该刊中的各类数据进行了总述,包括各类物价的变化趋势和增速最快最慢的物品及其变动比率,同时还介绍了该刊的来源及变化,也是该刊的重要内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