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补税期限 | 人 群 | 应该补税的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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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 必须到指定的地方办理补税手续 | 分 类 | 经济 |
应该补税的纳税人,在接到补税通知的限定期限内必须到指定的地方办理补税手续,如遇有特殊需延长补税期限的,向相关部门申请.2100433B
是这样的。,目前外地人在上海必须要满一年以上或满一年以上的社保才可以买房的。税单是税务所每年年底都会邮递给你的缴税凭证就是税单。 2个月的社保可以补交的。你在公司里面的税单也可以呀.
真正的补税单是不要多少钱的,你自己按照税率计算一年总共要交多少税,这是税务局收的,入国库。补税人员劳务费丶税务人员疏通费丶银行经理红包,可能部份中介还会有加价。你看看你能少哪部份? 补税单本不算违法,...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 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 所谓大产权房就是泛指有证的房子,只要有房产证都是大产权房...
云智库:某电气不符软件企业认定新标准被要求补税 导读:近日,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哈尔滨九洲 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补缴 2012 年度企业所得税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九洲电气技术公司因不符合财税 [2012]27 号文( “27号 文”)有关软件企业认定的新标准,提交的软件企业备案申请未被哈尔 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入备案登记,不得享受 2012 年度 税收优惠政策,并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5838.24 万元。本 文通过九洲电气技术公司的补税案例,概述了财税 [2012]27 号文件规 定的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新的认定标准和条件。 案情简介: 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依据工信部联产 [2000]968 号文的 规定进行了软件企业的申报并取得了资质证书。尽管 2012 年颁布的 27 号文对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做了更加严格
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合集,方便您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于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2)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⑷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申报缴纳税款)。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限期额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纳税人在申报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2100433B
租赁期限更新,租赁期限届满后续订租赁合同时重新约定的租赁期限。参见“租赁期限”。
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即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租赁期)为20年。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租赁期限仍为20年。不过租赁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亦不得超过20年,此20年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计算。
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我国《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期限;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的习惯来确定;如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不过,对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若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即使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作了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租赁合同仍为不定期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