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港口、航道、铁路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指导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全县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并且负责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和规费征收具体实施办法。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县地方铁路、合资铁路有关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亚平:主持全面工作
梁建兵: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近期和中、长期规划的研究、编制及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论证、申报等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分管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协助港口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分工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张恩成:负责海港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分工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刘旭兵: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全局重点工作督查工作。
陈柏森:负责工会和办公室工作。协助招商引资、信访稳定和组织人事工作。
负责滨海县交通安全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负责滨海县重点运输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滨海县交通局民警的法制教育,检查指导支队各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负责滨海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管理、统计工作。指导滨海县交通局各大队非机动车管理。管理滨海县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负责滨海县机动车辆牌照的发放及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工作。
负责滨海县智能交通和交通管理规划的制定,交通工程的研究建设、应用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滨海县交通局支队网络系统建设、安全防范及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工作。负责滨海县各种通讯器材的发放、配置、维护工作。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内部协调工作,负责局党委、局务会决策、决定的落实督查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县长热线、人大、政协提案处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交通系统党建工作。负责交通系统人事管理,组织拟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计和人员编制方案、办理人事调配、工资调整审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各中心所财产、物资的管理。负责局系统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报月度、季度、年度各种财务、审计统计表。筹集、融通和安排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局行政经费收支监督。负责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部各单位帐务审计的计划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国家有关统计调查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负责拟定交通工程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公路、航道、站埠等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含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把关、上报、立项、审批等工作,参与交通工程招投标。负责全县交通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战略规划、交通战备队伍组织建设以及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制定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及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履行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及路政、航政、运政、汽车维修、驾培中有关交通安全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综合治理网络,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道路交通法规;负责做好运输、运能、运量的调查研究和预测,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执法知识培训、人员考核,依法做好行政复议、错案追究等工作。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1、强化服务意识,建树良好形象。努力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廉洁自律,勤政高效;
2、注重文明礼貌,坚持依法行政。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时,实行先亮证、后讲法、再查处等程序的监督管理办法;
3、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大事认真办,小事紧着办,该办事情的立即办,能办事情的及时办,难办的事情争取办。必要时,双休日坚持办、节假日加班办,并做到想群众之想,急群众所急;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廉洁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实行挂牌办公。加强制约机制,严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形成勤政廉洁的良好风气;
5、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工作无缺位制、投诉查访通报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既定制度规定。
县地方海事处社会服务承诺:
办理签证及时迅速,对办理签证的船员不刁难;接到船员考试书面申请表,当即给予是否许可的答复;船员考试合格者,24小时内签发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接到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后,事故发生地点距海事处30公里之内的,原则上2小时内赶到现场;在接到船舶检验申请后,辖区范围内的营运检验在2天内给予安排,按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检验,检验合格,手续齐备,2天内签发检验证书。
县公路管理站社会服务承诺:
精心组织,从严监控、文明施工、规范作业,施工前安全标志埋设到位,并做到规范、齐全、醒目、位置适当;需要临时断车的路段,干线不发生半小时以上,支线不发生两小时以上的责任堵车现象;需断车施工的,一般情况下提前2天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断车通告》,并报请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方可断车(突发性的抢险工程除外);工程结束后,做到路段料净面洁。
县运输管理所社会服务承诺: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停)业审批:营运车船、搬运装卸业及运输服务业(含停车场站,货物配载,仓库等)开业和停业的审批,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符合相关规章的在30天内给予答复,无故拖延的,责任人负责赔偿申请者往返旅差费和一天的工资30元。办证服务:经批准开业的运输业户,手续完备的,办公时间内随到随办,如故意拖延刁难、当天能办而未办成的,拖到第二天的,责成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业户往返旅差费和一天的工资30元。对投诉举报的违法经营案件三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对中止客货运输经营者车辆运行的,出具省交通部门统一印制的中止车辆运行凭证,并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当场中止车辆运行的,24小时内补办手续。客货运输经营者接受处理结束后,当日放行车辆。
交通服务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
县公路管理站
县航道管理站
县地方海事处
县交通运输管理处
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
县城市客运管理所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