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各级林业部门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大力开展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据统计,2013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609.2万公顷,其中,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49.16万公顷,占40.9%。

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全年完成造林49.24万公顷、管护森林面积1.17亿公顷。以管理创新为主题,注重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工程政策落实与政策研究、政策储备相结合,将森林改培和森林抚育的绩效考评纳入天保工程核查,相继出台加强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和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工程建设迈上新台阶。截至2013年底,天然林保护工程累计完成造林1508.99万公顷。林区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林区转型发展势头初显。

退耕还林工程全年完成造林55.84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新一轮重点地区退耕还林总体方案初步形成。提高了基本口粮田建设和补植补造补助标准,推进了巩固成果专项规划五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了阶段验收,加强了效益监测,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截至2013年底,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造林2580.62万公顷。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作出了贡献。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全年完成造林60.58万公顷。一期工程顺利结束,规划的林业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启动了二期工程建设,制定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理办法》。出台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技术规定》,加大了科技支撑力度,强化了治沙适用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截至2013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累计造林746.03万公顷。经过十多年建设,工程区森林面积明显增加,风沙天气和沙化土地显著减少,工程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保持在24.7%-28.3%,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逐步显现。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全年完成造林83.49万公顷。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建设的通知》。启动了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县建设项目。颁布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三期工程建设规划。平原绿化纳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得到政策资金扶持。国家林业局、新华社等联合开展了“地球绿飘带”大型宣传报道活动。截至2013年底,工程累计完成造林4940.76万公顷。工程区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林种树种结构不断优化,防灾御灾能力有效增强。

各地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造林的同时,持续推进或启动实施一批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北京市继续推进平原造林工程,全年完成平原造林2.43万公顷,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已达20.85%;山西省继续实施“两山、两网、两林、两区、双百、双保”等造林绿化工程;安徽省深入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福建省将“四绿”工程列入2013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深入组织实施;广西突出村屯绿化,统筹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海南继续组织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甘肃省继续推进兰州市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新疆继续推进城市防护林建设和绿色通道等造林绿化工程。天津市启动绿博园、通道、城镇、村庄等造林绿化工程;河北省启动实施农村环境绿化提升工程;辽宁省在深入推进“青山工程”建设的同时,启动实施“万村万树”建设工程;浙江省在持续开展“1818”平原绿化行动的同时,全面启动“四边”(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绿化行动;江西省启动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河南省启动高速廊道绿化提升工程;湖北省启动绿满荆楚行动;广东省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等三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四川省在深入实施珍稀树木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的同时,启动川西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云南省启动陡坡耕地治理工程;宁夏自治区启动实施绿化美化、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草)、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五大生态工程。

201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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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2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增强义务植树效果,把义务植树深入持久开展下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组织举办了“深入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建设生态文明” 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来自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86名省部级领导参加。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义务植树”、“百名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在各地植树季节来临之际也都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各级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汪洋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高位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3〕2号),从“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等六个方面部署造林绿化工作。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西藏等地方党委、政府召开了造林绿化工作会议,内蒙古、福建、江西、陕西、宁夏等地政府出台了造林绿化相关文件,对2013年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地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广泛开展绿化宣传发动,结合义务植树日(周、月)深入开展绿化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激发各界群众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上海市在植树节期间,设立义务植树宣传点386个、植树点187个,发动了345家单位、4000多人认建认养绿地和树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重庆等气候适宜地区,坚持春节后一上班就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抢抓林时推进造林绿化。河北、辽宁、湖南、云南、甘肃等地及时印发义务植树工作通知,明确年度活动主题,安排活动内容,分解落实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京组织了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携手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部门通过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植树和抚育、管护森林或采取以资代劳等方式,履行义务。中直机关精心组织系列活动,全年义务植树14.7万株,超额47%完成任务,新开辟义务植树基地56.67公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京郊各区县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各类乔灌木约20万株,植树面积906.7公顷。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支援驻地生态建设,全年义务植树560多万株。北京军区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规划了4333.33公顷义务植树基地,采取军民融合共建的方式,2013年植树造林1000公顷。武警森林部队在驻地组织开展“绿色卫士林”建设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66个,完成植树造林1200公顷。共青团系统组织青少年529.2万人次,开展了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珠江流域青少年植树行动、青年万亩示范草场建设等多项义务植树活动。各级妇联动员400多万妇女参加义务植树种草和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新建国家级“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40个。各地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北京市在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当天,有150.1万人参加了运土、挖坑、栽树、养护、抚育、购买碳汇,以及绿化公益宣传等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内蒙古自治区通过义务植树打造景区、公园,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和爱国主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江苏省以“义务植树,治理大气污染”为主题,开展森林旅游植树、公园游乐植树、乡村旅游植树,全年共营造各类纪念林486处,建设义务植树基地51个,面积2667公顷。安徽省以“全民植树造林,建设生态强省”为主题,开展“植树造林周”活动,营造了一批 “八一林”、“工会林”、“共青林”、“巾帼林”等纪念林,有力地促进了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吉林省通过义务植树提高村屯绿化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2000个村屯达到省级绿化美化标准。湖南省开展“千万株珍贵树木进农家”植树活动,151万农户在房前屋后栽植珍贵树木1800万株。贵州省直机关、贵阳市直机关在贵阳市郊建立一批义务植树基地,推进贵阳环城绿化建设。河南省各地通过义务植树推进重点、难点地域绿化。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企业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绿化局(场)址,建设美丽林区。

制度保障不断加强。黑龙江省颁布实施了《义务植树条例》,贵州、陕西省加快了《义务植树条例》的制定进程。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有12个省区市由省级人大颁布实施了《义务植树条例》。北京、上海、吉林、四川、青海等省区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绿化条例中对全民义务植树作了相应规定。辽宁省出台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及折算办法》,明确了栽种树木、植绿篱、种草坪、抚育、整地、认养树木和绿地、护林防火等义务植树形式及折算标准。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有北京、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多个省区市出台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及折算办法》,丰富并规范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黑龙江省制定了《义务植树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以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等单位的工作职责。云南省将义务植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考核内容。西藏自治区建立了义务植树目标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陕西省创新义务植树机制,宝鸡市采取“企地共建”模式,实行“一企承包一片林”办法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完成建设任务的,由市绿化委员会在基地竖碑纪念。新疆自治区建立了义务植树奖惩制度,对一些地区义务植树完成情况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辽宁省确定了全民义务植树月,安徽省确定了全民植树造林周,湖南省娄底市等地确定了全民义务植树日。

2013年全国共有5.3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5.2亿株。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144.3亿人次,植树665.2亿株。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2013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稳步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重点生态修复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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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广大百姓为出发点,着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立法和技术标准制订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地总量稳步增长,园林布局日趋均衡,绿地品质和综合功能不断完善,城镇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81.2万公顷,比2012年增加9.3万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6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0.46平方米。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39.59%和35.72%。

交通运输系统以加强绿化建设、成果巩固为重点,深入开展公路沿线植树造林,巩固提高造林绿化水平,改善沿线生态环境。2013年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0.5万公里。截至2013年底,实现公路绿化230.7万公里,公路绿化率61.6%,其中,国道绿化率91.28%、省道绿化率86.81%、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绿化率58.08%、各类专用公路绿化率57.04%。

铁路系统按照“强化领导、科学规划、突出特点、保证质量”的原则,多元化开展绿化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同步抓好现有铁路绿化成果巩固和新建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全年铁路沿线新栽植乔木323.1万株、灌木6371.3万穴,新增线路绿化里程1170公里。截至2013年底,铁路绿化里程3.99万公里,铁路绿化率79.5%。

水利系统加强了水利工程沿线、沿岸和库区周边绿化,持续提高水利工程区植被覆盖度,减少了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延长了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净化了水质,增强水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年绿化湖库区4050公顷、江河沿岸5800公里。截至2013年底,绿化湖库区11.5万公顷、江河沿岸6.8万公里。

农垦系统以发展林业作为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壮大农垦经济实力和推进农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支撑,各垦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林业绿化管理部门,完善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和机构,细化明确职责分工。编制了垦区造林绿化规划,对农场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全年新建农田林网2.8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349.4公顷、道路3078.3公里、江河沿岸1408.1公里。

教育系统将校园绿化作为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中不断强化绿化用地等专项指标;在全国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培训中,将校园绿化美化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将绿色校园理念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许多学校建设了植物园、花卉园,悬挂了树种标识。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达33%。

中直机关坚持巩固、完善、提高、发展的绿化方针,狠抓绿化新建、改建工程和庭院养护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屋顶绿化建设,开展新形势下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完善型绿地建设试点工作,加快了机关庭院绿化美化步伐。全年新建绿地10万多平米、改建绿地20多万平米。截止2013年底,中直机关庭院绿化面积达到500多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中央国家机关组织开展了庭院绿化观摩交流活动,各部门、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打造庭院绿化精品;强化管理,多措并举,着力巩固和提高庭院绿化美化水平,庭院绿化面积不断增加,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年新建绿地5万多平方米,改建绿地31万平方米。截止2013年底,中央国家机关建成“花园式单位”417家,绿化覆盖率48%。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扎实开展绿色营区、生态营区创建活动的同时,积极承担国家生态治理任务,按照国家造林绿化有关要求,编制了《军队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规划》,以及三荒造林、森林防火、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建设方案,明确了目标、分解了任务、细化了措施。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总后勤部联合发文,推广北京军区军民融合开展生态建设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动员部队支援驻地生态建设。武警部队积极培育和推广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绿化树种,加强营区古树名木保护和绿化养护,聘请专家开展部队绿化技术培训,创新营区绿化建设和养护模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年完成营区造林绿化2.8万公顷,新创建绿色营区和生态营区140多个。截至2013年底,全军创建绿色营区和生态营区1400多个,营区绿地率35%。

中国石油系统秉承“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推进矿区绿化美化。全年共投入绿化资金9亿元,新增绿地1400公顷。截至2013年底,中国石油矿区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达41%,生产基地绿化覆盖率23.6%。中国石化系统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做到建设项目与绿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完工,不断推进企业绿化。截止2013年底,中国石化企业绿化面积达8400公顷,企业绿化覆盖率50%。中国冶金系统坚持实行企业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绿化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企业绿化规章制度,持续推进厂矿区造林绿化。截至2013年底,中国冶金企业厂区绿化覆盖率达40%、矿山绿化覆盖率35%。

颁布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国家林业局与防治任务较重的12个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目标。加强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推广成功的石漠化治理技术模式, 积极发展林果产业,全年完成造林35.6万公顷。与工程实施前相比,治理区林草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916.13元增加到4394.88元,石漠化扩展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亿元,在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7省区的30个县实施试点。开展了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了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2013年新增张家口市等7个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国防沙治沙工作。国家林业局与人社部联合开展了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出全国治沙英雄2名、标兵10名、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00名。参与荒漠化公约谈判,落实决议要求。2013年全国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73万公顷。

2013年安排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3亿元,用于加强北京市松山等19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投入3亿元用于5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建自然保护区13处,面积11.8万公顷,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5处。目前,我国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163处,总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继续对100多个重点保护物种组织实施野生动物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成功实施了朱鹮扩大放归自然和丹顶鹤首次放归自然活动。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和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继续推进植物园植物物种资源迁地保护,国家林业局与中国科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建了“中国植物园”联盟。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350个国家级监测站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大熊猫第四次调查,加强圈养大熊猫种群繁育管理。

国家林业局颁布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湿地保护部门规章。北京、河北、云南、青海颁布了湿地保护地方法规。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颁布了湿地保护条例(办法)。在11处国际重要湿地开展了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功能和价值评价。完成了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稳步推进《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2.4亿元,实施项目59个;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增加到2.5亿元,安排项目122个。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1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0万公顷;20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并授牌。新指定了5处国际重要湿地,目前,我国国际重要湿地总数达46个。启动实施GEF 5期项目。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东营国际湿地保护交流会议”,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会议,发布了《东营宣言》。国家林业局、中央电视台举办了“美丽中国湿地行”大型宣传活动,在黄金时段播放了50个湿地保护专题片,评选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扎实组织实施退牧还草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项目,采取健全经营管护制度,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强草原防灾减灾,严格执法监督,推广先进技术等各项措施,推动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持续协调发展。全年完成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任务541.9万公顷,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1个百分点,高度平均提高35.1%,鲜草产量平均提高57.2%,可食鲜草产量平均提高64.3%。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草原保护建设资金207.75亿元,种草改良1173万公顷,建设草原围栏493.8万公顷。目前,全国已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83亿公顷,草原禁牧0.96亿公顷,草畜平衡1.73亿公顷。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全国草原植被继续保持良好的生长趋势,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10.56亿吨,较2012年增加0.59%;重点天然草原牲畜超载率为16.8%,较2012年下降6.2个百分点;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4.2%,较2012年增加0.4个百分点。

认真落实汪洋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启动《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研究拟定了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政策意见。中央财政安排森林抚育补贴任务351.6万公顷,补贴资金58.01亿元,比2012年增加1.25亿元。批复15个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6个《国际森林文书》履约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确定首批15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示范林场,开展典型示范,探索新形势下森林经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和配套政策。召开中美森林健康10周年纪念暨研讨会,总结森林健康经营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全面修订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组织制定华北、东北东部山地、大兴安岭等3个区域性森林抚育技术规程,不断完善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通报2011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结果,抚育面积核实率98.5%,核实面积合格率98.0%,作业设计合格率87.6%,森林抚育质量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举办南方、北方森林抚育经营高级研修班和首届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林业工作站培训岗位人员7万余人次,林农200余万人次,森林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培训不断加强。启动人工林健康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等科研项目15项,组织开展全国林地立地质量评价等森林经营基础研究。2013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任务793万公顷。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林业局编制印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划定了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条生态红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管理,遏制偷采盗挖、私收滥购树木行为。严格执行《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核查,加大对2012年度检查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行政处理484人,罚款约7236万元,8名县处级干部被行政问责。组织对贵州省赤水市的林地管理和黑龙江省明水县毁湿开垦进行专项检查。通报了18起严重违法占用林地项目。2013年全国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6.7万起,收回林地2585.95公顷,挽回经济损失14.57亿元;森林公安查处涉林案件24.15万起,涉案金额24亿元,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3.57万人次,收缴林木110.83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04.14万头(只)。加强了草原执法监督,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征占用、乱开滥挖及其他破坏草原、损害牧民利益的行为。2013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92起,破坏草原1.53万公顷,买卖或非法流转草原0.39万公顷;立案1.88万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79起;结案1.85万起,结案率98.4%。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通过抓好防治目标责任落实,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加大防治督查力度,科学应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积极推进有害生物防治示范推广,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救灾等防治体系,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20.5万公顷,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控制。全年防治草原鼠害733万公顷、草原虫害464万公顷,草原鼠虫害生物防治率分别达到82%和56%。

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明显提升。坚持高位推动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强化火险分析和火情预警监测,科学预防和扑救各类突发火情,有效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2013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3838起,受害森林面积1.3万公顷,人员伤亡56人,其中,死亡38人,与2010-2012年同期均值相比,分别下降33.2%、55.1%和23.6%。未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火烧连营和重大伤亡事故。森林防火实现了连续五年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下降。全年共发生草原火灾90起,其中,一般草原火灾76起、较大草原火灾13起、重大草原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3.51万公顷。与2012年相比,全国草原火灾减少20起,受害草原面积减少9.21万公顷,下降72.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开展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进村入户督查工作,全面落实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近1亿农户拿到林权证。累计13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出台了深化林改政策性文件。19个省份出台了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全国县级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达1681个。启动了林下种植中药材补贴试点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12个省份设立了省级财政专项,18个省份出台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通知》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章程》,确定了150个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14万个。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明显加强。全年中央林业投入1450亿元,比2012年增加99亿元。中央财政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规模继续扩大,安排补贴资金91.3亿元,较上年增加4.82亿元。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国家林业局在福建、江西、湖南、河南、广东、广西、云南等7省区开展示范建设,中央投资4.58亿元,完成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25.33万公顷。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力度加大,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管理办法》,启动了全国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申报等工作;印发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开展了2010年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省级验收等工作。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特色林果业的扶持力度,全年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08亿元,建设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417个。碳汇造林试点进一步扩大,全年碳汇造林3046.67公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的补助标准由每公顷750元提高到1500元。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年每公顷150元提高到225元,中央财政全年安排补偿基金148亿元,比2012年增加40亿元。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达13.3亿元。国家林业局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全国林权抵押贷款突破1000亿元。中央安排资金159.46亿元,继续在13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减轻基层负担,国家林业局印发《规范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评比表彰的激励作用,全国绿化委员会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402个,其中,城市(区)29个、县(市、区)134个、单位239个,颁发全国绿化奖章943枚;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17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继续加强。河北省各地加大了造林绿化投入,其中,张家口、廊坊市分别超过10亿元,沧州市按每年每公顷2.55万元的标准对环城林带建设进行补助,连补10年。江苏省级财政再次提高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标准,造林示范工程从上年的每公顷7500元提高到1.2万元,杨树抚育从上年的每公顷1500元提高到2250元,丘陵山区森林抚育从上年的每公顷3000元提高到4500元。浙江省将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由每公顷285元提高到375元,增加的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安徽省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补助资金,对人工成片造林,省级以上资金每公顷补助不低于4500元,其中,石质山地造林每公顷补助不低于7500元。福建省级财政投入3.7亿多元用于“四绿”工程、林分修复补植、生物防火林带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建设,各市、县级财政也纷纷出资投入造林绿化。河南省对高速公路两侧栽植常绿树木每公顷补助4.5万元,提升全省高速公路绿化水平。海南省创新造林绿化发展机制,全年发动社会投入近6亿元。云南省财政按每公顷4500元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

2013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是,区域、城乡绿化发展还很不平衡,干旱半干旱地区和村屯造林绿化亟待进一步加强;木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用材林培育亟待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质量和生产力水平普遍较低,森林经营和草原保护亟待进一步加强;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移大树古树现象屡禁不止,侵占林地、绿地、湿地、草原现象较为严重,森林、绿地、草原保护执法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亟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洪涝、干旱、高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呈加重态势,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国土绿化成果巩固任务艰巨。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和《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一年。国土绿化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锐意改革,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国土绿化发展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100433B

201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重点生态修复文献

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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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2-0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 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2011年12月12日至 1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作重要 讲话。会议提出,着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目标责任和管理,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 惩制度,强化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加快建立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要加强环境保护,重点抓好 大气、水体、重金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要坚持建设性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合作。 新华社记者摄 综述 2011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 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我们要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应对气 候变化。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大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 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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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努力建设生态文化城市 深圳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努力建设生态文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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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确定用近两年时间,以"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的主题,通过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景观营造,全面提升深圳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行动计划》确定的五项工程中,景观节点绿化改造升级工程将使全市范围内黄土裸露现象基本消除,全市100多条路段和立交桥绿化得到提升,屋顶绿化也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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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第32次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4日,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身体力行,充分发挥全民绿化的制度优势,因地制宜,科学种植,加大人工造林力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保护好每一寸绿色。”开展了以“履行植树造林义务,实现美丽中国梦想”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来自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72名省部级领导参加。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义务植树”、“百名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全国各地、各部门(系统)以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群团组织、部队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坚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绿化委员会第32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汪洋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高位推动国土绿化。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4〕4号),部署落实全年造林绿化工作。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湖北、贵州、西藏、甘肃等省(区、市)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会、动员会、现场会,制定出台扶持发展造林绿化的相关文件,对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结合植树节等各类生态节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国土绿化宣传发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观念,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积极履行植树义务、投入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北京市利用“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日,在首都主流媒体开展《走平原看绿化》、《绿满京华》、《北京森林公园》等专题宣传活动,开通了微信平台,创新了互动交流,各级各类媒体刊发首都绿化美化建设新闻稿件4300余篇,刊发专版专题230余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川省开展《统筹城乡绿化·建设美丽四川》主题宣传活动。山西、湖北省分别向全省发出了《着眼建设生态文明·倾力打造美丽山西》、《人人多植一棵树》的倡议。吉林省举办“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成果展”等绿化宣传活动。甘肃省继续在兰州市举行“3.12”植树节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浙江省录播了 “关注森林—平原绿化书记访谈”系列节目。海南省编播了《绿动海南》系列专题片。重庆市、新疆自治区等地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提高绿化宣传效果。江西、广东等省坚持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抢抓时机推进造林绿化。

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京举办了 “绿色的梦想,共同的家园”为主题的“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赴京郊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乔灌木约33.9万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支援驻地生态建设,全年出动兵力84.4万人次、车辆3.3万台次,植树734.5万株,种草331.5万平方米。共青团系统深入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组织青少年598.4万人次,营造各类青年林、青年草场。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实施“巾帼绿色家园行动”,广泛开展“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美丽蓝天”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30个。中石化系统组织干部职工42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117万株,绿化面积1.9万公顷;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青少年绿化基地”、“我与装置共成长”等主题植树活动。冶金系统组织干部职工58万人次参加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乔木204.6万株、花卉灌木465.2万株,铺植草坪75万平方米。北京市启动开展了“市花月季进社区”活动,70个社区种植月季109万株;广泛开展造纪念林、植纪念树活动,新增市级纪念林7片;开展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碳中和林植树活动。天津市组织市直机关干部以缴纳绿化费尽植树义务的方式植树1.5万余株;组织21所大专院校学生义务植树4.8万余株;连续第六年组织在津外国专家和海外归国人员种植“海外人才友谊林”。江苏省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营建了一批“市民林”、“车友减排林”、“校友林”等纪念林。浙江省开展“营造彩色森林·建设美丽通道”、“营造美丽森林·推进五水共治”等主题植树活动。海南省组织发动230万人次参加绿化宝岛义务植树活动,植树1190万株。陕西省组织开展了“植树造林,治污减霾,加快‘三个陕西’建设”、“西咸共建蓝天碧水”等主题义务植树活动。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福建、重庆、云南、贵州、宁夏等地结合本地生态建设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义务植树活动。

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安徽、江西、湖南、陕西、青海、新疆等省(区、市)相继颁布《义务植树条例》,或在《绿化条例》中加强了义务植树法律规定,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制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贵州、广东、广西等省(区、市)和深圳、杭州、太原等城市积极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相继出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及折算办法》,拓宽了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渠道和方式。北京市广泛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组织开展绿化美化“六进”、“六美”创建,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协同发展。浙江、广西等省(区)以赠苗植树方式,支持推动城乡绿化。广西自治区与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了“幸福家园·绿色金秀——全国志愿者生态扶贫植树交流”公益活动,创新生态建设资金募捐方式。北京军区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延续“国家提供资金、政府规划区域、部队挖坑植树”的商都植树模式,出动1万余名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车辆机械800余台,在集宁市植树1000公顷。中石化系统积极推行认建认养、以资代劳等义务植树履责形式,参加义务植树人数和尽责率明显提升。

二、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

各地紧紧围绕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据统计,2014年全国共完成造林602.7万公顷,超额完成全年造林计划任务,其中,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199.9万公顷。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完成造林41.5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75.2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1.7万公顷,有效保护森林1.15亿公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把天保工程扩大到全国,争取把全国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系列指示精神,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全面停止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三产服务业等,推动工程区全面转型发展。

退耕还林工程全年完成造林34.8万公顷。国务院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国家林业局及时部署,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全年完成造林26.5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工程督导和人员培训。工程区严格执行《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理办法》和《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技术规定》,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37.2万公顷,完成率达100%,新增综合治理重点县14个,重点县总数达到314个,滇桂黔石漠化县实现了全覆盖。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97.1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增强了发展动力,规范了工程管理。稳步推进百万亩防护林基地、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项目、三北防护林综合示范区等建设,加大规模治理力度,提高工程建设科技含量。长江、珠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及太行山绿化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工程区积极推动落实工程设计、监理和报账等现代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得到有效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扎实开展,国务院批复了《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了《全国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2016-2025年)》编制,下发了《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更新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了试点方案监测办法及实施细则,积极推动河北张家口坝上、北戴河及内蒙古赤峰地区退化防护林改造。

各地持续推进实施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充实完善生态修复工程体系。北京市全力推进平原造林工程,百万亩平原造林主体任务目标顺利实现。内蒙古继续推进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辽宁省继续实施“青山工程”,启动了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湖南省继续实施“十个珍贵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基地、百个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千万株珍贵树木进农家”的“十百千”珍贵树种培育工程,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协同发展。广东省组织实施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广西自治区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彩化工程,推进通道两侧森林景观改造和铁路沿线绿化美化。河北省继续推进10个人工造林大县和10个封山育林大县等“四个十”重点工程。山东省启动了鲁冀防护林带建设工程。湖北省组织实施了绿满荆楚行动和绿色乡村工程。西藏自治区启动开展了“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新疆自治区继续推进城市防护林建设、绿色通道、村庄造林绿化工程。各地掀起了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绿色通道、村庄的生态建设新高潮。

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扎实开展

各地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大局,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积极促进区域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国家林业局在京召开京津冀和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在京津冀蒙考察时有关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推进京津冀蒙林业生态建设协同发展措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区域生态建设协同发展。北京市以河北张承地区为重点,实施了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6666公顷;结合平原造林工程,加大京津保中心区过渡带绿化建设,在北京新机场周边建设森林1800公顷,加宽加厚重点生态廊道8条,完成绿化面积2000公顷。天津市以村屯、郊区、通道绿化为重点,构建网、带、片、点相互交融的生态林业体系,全年完成造林绿化2.6万公顷。河北省加大首都周边地区造林力度,启动京冀生态水源林和滦河水源保护林建设,实施张家口坝上退化林分改造试点,推进建设延庆、怀来联合建设延怀盆地国家级生态湿地保护区,积极打造京津冀生态屏障,完成造林25.5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召开了旱区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学习交流旱区造林绿化先进典型经验,推广科学治理模式,部署旱区造林绿化工作,科学推进旱区造林绿化。

四、部门绿化取得新进展

住建部门积极推进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地总量稳步增长,园林布局日趋均衡,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功能不断完善,城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90.8万公顷,比2013年增加9.6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0.38平方米。全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39.7%和35.8%。

交通运输系统围绕“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理念,以建设“绿色交通”为契机,以改善路域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干线公路廊道绿化,稳步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全面覆盖公路可绿化用地,努力提升公路廊道绿化总量,公路绿化步伐明显加快。全年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3万公里、面积4万公顷,实施“田路分家”的农村公路绿化里程近10万公里。

铁路系统坚持以构建绿色安全屏障、美化旅客出行环境为目标,铁路绿化与铁路建设同步推进。继续深入实施《铁路部门造林绿化规划(2011-2020年)》,落实管护责任,巩固绿化成果,强化规范管理,提升绿化水平,铁路绿化取得显著成效。全年铁路沿线新栽植乔木283万株、灌木2307万穴,新增铁路绿化里程1435公里。截至2014年底,铁路绿化里程4.2万公里,占国家铁路可绿化线路的81%,主要干线基本形成了沿线绿色走廊和安全屏障,营造了“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的出行环境。

水利系统加强水利工程沿线、沿岸和库区周边绿化,水利工程区植被覆盖度持续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明显提升,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减少,延长了水利工程使用寿命。全年完成湖泊、库区绿化4110公顷,江河沿岸绿化6000公里。

农垦系统以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综合防护能力为目标,采取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全过程管理、推进科学造林等措施,大力推进农田林网化、林业产业化、社区园林化、庭院花园化建设,垦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年新建农田林网1.9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222.3公顷、庭院1.1万公顷、道路6138.1公里、江河沿岸1496.7公里。

教育系统始终把校园绿化摆在重要位置,将校园绿化纳入学校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绿化建设,绿化率稳步提高。坚持校园绿化与立德育人相结合,倡导学生亲自参与、亲身投入植树造林相关社会实践,培养师生员工生态文明意识。在推进校园绿化建设中,遵循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重校园人文景观设计,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生态文化。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达34%。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创新庭院绿化美化工作新思路,积极推进“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完善型”机关庭院绿化建设。在坚持做好庭院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节水、节能、节地为重点的新建、改建工程,推广使用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利用和节水喷灌等新技术,起好节水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抓好“首都花园式单位”创建,开展市花“月季”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提高机关庭院绿化美化质量。中央直属机关系统全年新栽树木花卉407万株,更新改建绿地21万平方米。

中国人民解放军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在扎实开展义务植树和军队营区造林绿化活动的同时,积极承担国家生态治理任务,扎实实施三荒造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完成造林绿化2万多公顷,落实重点公益林管护153万公顷。重视森林草原防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事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防火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工作明显加强,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武警部队以创建绿色营区为抓手,积极推进营区生态环境建设,营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总体绿量明显提升。全年累计种植乔灌木15万株,绿化率达35%。同时,遵循“地方所需、群众所盼、部队所能”的原则,采取“部队整地挖坑、地方植树管护”警地共建模式,积极支持地方生态建设。

中国石化系统以建设绿色生态防线、树立绿色环保企业形象为工作目标,大力开展矿区绿化,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将园林绿化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积极推进身边增绿,改善职工人居环境。推广运用土壤改良、优良树种、节水造林等先进技术,科学推进矿山植被恢复,绿化成效显著,所属企业绿化率达到33%。中国石油系统组织实施矿区绿化美化重点工程,加强美丽矿区建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新增矿区绿地688公顷,矿区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达41.7%。中国冶金系统将推进企业绿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企业的责任,将绿化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矿山复垦绿化和职工生活区绿化水平逐年提升。

五、防沙治沙稳步推进

全年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26.5万公顷。持续推进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了示范区建设投资计划等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建设资金,示范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继续开展封禁保护区试点,2014年新启动试点县23个,扩大了试点范围。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制定了管理办法,组建了专家委员会,启动国家沙漠公园试点32个。开展了沙区生态红线划定指标的基础研究,确定了国家层面沙区植被保护红线,相关省区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外业工作基本完成,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有效应对和处置了2014年春季发生的沙尘暴灾害。设计并发布了我国荒漠化防治中英文标识,举办了纪念我国签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20周年主题展览,利用报纸、网络等传媒,回顾我国履约历程、防沙治沙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效益,调动全社会参与荒漠化防治的积极性。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

全年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11处,面积14万公顷,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344处,同时不断持续加强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目前,林业系统各种类型、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共计2174处,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继续对100多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组织实施野生动物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发布了《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工作。首次实施了朱鹮在我国南方扩大放归自然活动,德保苏铁回归自然取得成功。兰花、金丝猴等濒危物种研究获重大成果。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和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全面完成了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在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大熊猫调查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和近年来大熊猫报告工作取得的新成就,要求进一步做好大熊猫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保护管理水平。成立“全国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切实加强对中国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国际履约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H7N9禽流感溯源排查,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发现并报告78起野生动物异常情况,采集各类野生动物病原学样品1.5万余份,发现多亚型禽流感病毒等,采取灭源、隔离等综合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蔓延,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中国政府首次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及制品6.1吨。开展了“警钟行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督查等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有效震慑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生态保护新机制,大力推动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试点与实践。举办了首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公益宣传活动,鼓励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做好大熊猫繁育工作,进一步优化大熊猫繁育配对。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繁育大熊猫幼仔24胎36只,成活32只,我国人工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达到394只。

七、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4年,湿地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正式公布,调查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技术手段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调查表明,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3万公顷,湿地率为5.9%。实施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开展了中央财政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偿和湿地保护奖励等试点,全年安排资金近20亿元,实施项目331个。建立了国际重要湿地预警机制,在全球首次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国际重要湿地完成了健康功能价值评价,每年每公顷湿地价值为11.4万元。启动了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的泥炭沼泽碳库调查。总赠款2600万美元的GEF5期项目全面启动。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40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50多万公顷;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建立了黄河湿地保护网络,实现了长江、黄河两大流域以流域形式开展湿地保护。开展《中国滨海湿地保护战略研究》,填补了我国滨海湿地保护研究领域的空白。

八、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和游牧民定居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成效显著,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 8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63%。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年完成草原禁牧1.04亿公顷,草畜平衡1.73亿公顷,新增人工种草1066.7万公顷,新增草原围栏470.1万公顷。监测结果表明,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10.2亿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

九、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圆满完成

2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持续增长,森林质量逐步提高,生态功能继续增强。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森林蓄积量151.37亿立方米,森林每公顷蓄积量89.79立方米;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84.27亿吨,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超过13万亿元。与第七次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增加122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1.2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14.16亿立方米,森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3.91立方米。2020年森林蓄积增长目标已经提前完成,森林面积增长目标已经完成近六成。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面反映了我国林业生态建设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汪洋副总理在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的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

十、森林抚育经营扎实开展

围绕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推动林业提质增效,出台了《中国北方国有林近自然经营方案编制指南》和《南方国有林场工业原料林培育与利用指南》,加强森林经营宏观指导,探索示范林场的示范模式。召开了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和国际森林文书履约示范单位建设座谈会,完成样板基地建设年度总结报告,加大样板建设和示范推广力度。通报了2012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结果,抚育补贴面积核实率98.3%、核实面积合格率98.2%、作业设计合格率96.6%,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修订完成并出台了《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编制完成《规程》解读,指导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制定印发了《全国森林经营人才培训计划(2015—2020年)》,指导开展国家级、省级、县级森林经营人才培训工作,分别举办了南方和北方地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技术研修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国林地立地质量评价试点研究、森林抚育成本效益分析等森林经营专题研究,逐步完善森林经营政策体系,提升科技支撑水平。2014年完成森林抚育任务779万公顷,为年度计划任务量的111.3%。

十一、森林、草原保护继续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案件4.9万起,违法违规侵占林地面积8.6万公顷。严打涉林违法犯罪,先后部署开展“2014天网行动”、“2014利剑行动”等两次大规模、全国性专项打击行动。全年共立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1万起,破案2.5万起,比2013年上升14.1%。抓获涉嫌犯罪人员3.2万人,收缴林木60余万立米、野生动物7万多头(只)。查处行政案件23.1万起,比2013年下降13.7%。行政处罚23.4万人次,收回林地3517.3公顷,没收苗木1120万株、木材32.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50.1万余只,涉案金额11.4亿元。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通报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案件7起。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对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全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8998起,立案17848起,结案17423起,结案率97.6%。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各地、各部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在树木来源、品种、规格等方面从严把关,严格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初步遏制了“大树进城”之风。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现状调查,启动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开展了《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规范(试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基础。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等中央多个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加落部门协同,实政府责任,创新防治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疫情源头监管,强化检疫执法,积极开展航空监测、无公害防治、飞机防治等新技术试点示范,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67.4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发生的形势得到初步遏制。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启动灾情24小时职守和零报告制度,开展防灾减灾情况督导检查,提高生物防治比例。全国共防治草原鼠害面积733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82%;防治草原虫害面积485.7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57%。

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明显提升。积极推进依法治火、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基础保障等能力建设,科学指挥、果断决策,各级森林防火部门沉着应对、积极处置,火灾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703起,受害森林面积1.91万公顷,与近三年同期均值相比,火灾次数下降17.4%。不断完善和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201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58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4万公顷,经济损失2200万元,无人员伤亡,草原火灾受害率与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率控制在3‰与3%之内,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草原面积均处于历史低位。

十二、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集体林区林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制定《农村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林权确权登记工作不断完善,家庭承包到户率同比提高近2个百分点,全年调处林权纠纷约20.52万件,林权纠纷调处率达88%,有效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制定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方案》,确立了国家级集体林改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8个。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指导开展了改革试点,集体林区采伐管理改革初见成效。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累计达15万家,涉及农户1600多万户,首次确定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66家,荣获“中国50佳合作社奖”的林业专业合作社10家。编制印发了《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县级及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600多个。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明显加强。全年中央林业投资1517亿元,比2013年增加67亿元。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政策和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拨付当年造林补贴资金19.4亿元。启动了退化防护林改造,出台《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更新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范围由2013年7省区扩大到南方15省区,划定国家储备林100万公顷,充分结合林业国家贷赠款项目全年完成基地建设40万公顷。国家林业局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为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地级),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等65个县(市、区、旗、场、局)为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示范带动全国珍贵树种资源培育。林权抵押贷款全面推开,规模达到657亿元,同比增长了18.5%。扩大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补贴范围,24个省(区、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纳入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1.4亿公顷,中央财政安排保费补贴12.7亿元,比上年增加了近1亿元。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扶持力度加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了《全国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布局规划(2013-2020年)》、《全国集体林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国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林下经济产值近7000亿元。继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保护建设投入力度,全年落实草原保护建设资金200.2亿元。

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继续加强。河北省全省财政投入造林绿化资金达108.95亿元,吸引撬动社会资金115.05亿元,廊坊、唐山、张家口等地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绿化资金均超过十亿元。辽宁省按照平均每亩300元的标准,对纳入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项目的给予苗木费等补助,全年省级专项资金投入4.6亿元。福建省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安排8.1亿元,各地配套资金达7.81亿元。四川省加大特色经济林培育与产业扶持力度,广元、凉山等市(州)、县两级财政每年专项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核桃、油橄榄等特色经济林。陕西省各地加大造林绿化投入,其中,西安市投入资金1.84亿元,用于重点区域绿化和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榆林市本级财政投入1亿元,推进实施林业“十大”生态工程。定西市市、县财政全年至少安排5000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宁夏自治区落实扶持资金1.6亿元,改造提升低产低效果园。

2014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造林绿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很突出,干旱半干旱地区和农村造林绿化仍是薄弱区域,亟待加强;珍贵木材、木本粮油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力度还需不断加大;森林、草原质量效益仍处于较低水平,森林、草原经营保护管理工作还需不断加强;乱砍滥采林木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移植大树古树现象还依然存在,侵占林地、草地、绿地、湿地现象仍较严重,森林、草原、绿地、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与执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与极端天气频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国土绿化成果巩固任务依然艰巨。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继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创新国土绿化发展机制,转变国土绿化发展方式,着力完善国土绿化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绿进程,认真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等各项国土绿化规划,圆满完成国土绿化各项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100433B

2020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摘要)

(2021年3月11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造林677万公顷

■森林抚育837万公顷

■种草改良草原283万公顷

■防沙治沙209.6万公顷

■全国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城市达441个,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平方米

■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8万公里、铁路绿化里程4933公里  

2020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绿化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国完成造林677万公顷、森林抚育837万公顷、种草改良草原283万公顷、防沙治沙209.6万公顷,有力保障“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重要贡献。

  一、防疫条件下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疫条件下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造林绿化的重点任务。

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进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保障2020年造林绿化中央投资。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城市公园绿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运行管理指南》。交通运输部下发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公路绿化工作通知。水利部结合春季造林绿化推进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各大单位积极做好防疫条件下春季造林绿化工作。22个省份下发通知或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北京等地实施线上招标。黑龙江等地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并跟踪督导。浙江等地采取网络视频培训、线上技术服务等措施。福建等地组织返乡滞留农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就近造林。江西等地开辟造林苗木运输绿色通道。湖北等地科学调整造林计划安排。湖南等地实行线上订单育苗。广东等地积极解决造林资金紧缺问题。

  二、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发展

2020年4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城乡绿色空间,为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生态环境要有保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每一位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要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全社会人人动手,鼓励和引导大家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一起来为祖国大地绿起来、美起来尽一份力量。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分别开展“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机关义务植树”“百名将军义务植树”活动。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第十九次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以不同方式参加义务植树。

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不断丰富拓展,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体系逐步完善,“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持续推开。全民义务植树网年访问量突破2400万人次,发放尽责证书860多万张。北京市率先建成国家、市、区、街乡、社村等5级“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吉林省规划建设89个“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上海市连续六年举办市民绿化节。福建省在75个县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广东省推出“网友植树节”活动。辽宁、河南和湖北等地在防疫期间上线一批尽责项目。天津、海南、重庆、青海、宁夏和新疆等地开展植纪念林活动。

  三、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

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天保工程完成建设任务24.6万公顷。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分别完成建设任务82.7万公顷和168.5万公顷。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等4项重点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32.9万公顷。三北工程完成营造林47.4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18.5万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24.7万公顷。建设国家储备林44.8万公顷。出台《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2019—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1.34万平方公里。

河北省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山西省实施“两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内蒙古自治区推进黄河流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水源涵养提升工程。河南省实施建设“森林河南”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湖北省实施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和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四川省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陕西省实施秦岭和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

  四、部门绿化协同推进

教育系统推进绿色学校建设。交通运输系统全年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8万公里。水利系统新增造林种草面积999.37公顷。中央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植树(含折算株数)11.1万株,更新改造机关庭院绿地面积32.6公顷。中央国家机关编印《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绿化美化单位建设指引》,加快机关庭院绿化美化建设。共青团组织动员83.4万青少年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年林项目建设。妇联组织开展“最美庭院”“乡村生态文明家庭”创评。国铁集团新增铁路绿化里程4933公里。中国石油组织41.69万人次实体植树231.6万株。中国石化完成义务植树(含折算株数)170.3万株。全国冶金系统深入开展矿山复垦、绿化厂区、美化家园行动。中国邮政建设植树基地164个,植树(含折算株数)16余万株。

  五、城乡绿化美化统筹推进

新增66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城市达441个。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平方米。全国建成绿道近8万公里。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印发《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全国95%以上村庄开展清洁行动,引导4亿多人次农民参加。完成全国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编写《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典型模式选编》。出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公布第二批68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

  六、草原保护修复有力加强

编制全国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印发《全国草原监测评价工作指南》,出台《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启动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39处,覆盖11省(区)14.7万公顷草原。落实草原禁牧8200万公顷、草畜平衡1.74亿公顷,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6.1%,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突破11亿吨。

  七、湿地保护修复持续强化

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印发《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发布《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新增国家重要湿地29处。全国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

  八、防沙治沙扎实推进

完成省级政府“十三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中期督促检查。在内蒙古、青海等黄河流域5省(区)启动实施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13个。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面积扩大到177.17万公顷。开展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有效应对春季7次沙尘天气。

  九、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加强

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制定《国家公园设立规范》等5项国家标准。印发《国家公园监测指标和监测技术体系(试行)》和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海南热带雨林等4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开展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三江源等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验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基本完成。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省级预案编制。推进地质公园、海洋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相关办法修订工作。命名1处国家地质公园,湖南湘西和甘肃张掖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推进河北大海陀、内蒙古图牧吉、安徽扬子鳄、海南澄迈、甘肃祁连山和新疆卡山等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及后续评估、调整等工作。联合开展“绿盾2020”“碧海2020”等专项行动。

完成禁食野生动物的处置和养殖户补偿任务。开展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实施严格禁止商业性进口象牙及其制品措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调升穿山甲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熊猫、朱鹮、野马、苏铁等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国24个省份建立林长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国完成退化林修复197万公顷。推进全国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建设,在73个单位启动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开展全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请国务院批准重点林区“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形成《黄河流域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报告》。完成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第二批试点。

发布火险气象预报422期。印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发出森林火险及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361份,整改隐患1646处。全国发生森林火灾1153起、草原火灾13起,分别比2019年下降50.8%和71.1%。制定《蒙辽吉黑四省(区)松材线虫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实施松材线虫病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对9省份27个县级疫区松材线虫病防治进行督查。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26.87万公顷,挽回鲜草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

  十一、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和生态扶贫成效显著

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55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1600亿美元。经济林、木竹材加工、生态旅游年产值均超过万亿元。出台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公布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名单,发布第二批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全国经济林节庆活动纳入中国农民丰收节,参与人数上亿人次。举办第十三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累计成交额达26.48亿元。

累计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10.2万名,精准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依托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46.5万户、147.5万人,户均增收5500元。制定《林业草原生态扶贫十条意见》。林草生态扶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十二、国土绿化支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推进《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研究起草和《草原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进程。出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启动9项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关于严格保护耕地切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推动造林绿化任务落地上图管理。修订完善《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落实中央资金约1400亿元,新增政策性开发性贷款322.2亿元,用于支持林草生态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通知》。探索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质押贷款达20多亿元。全国森林保险参保面积1.62亿公顷,提供风险保障1.59万亿元。出台10多项制度办法,构建国家储备林良性发展机制。

国有林场数量整合为4297个,95.5%的国有林场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国有林区改革基本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集体林权流转稳步推进,新型经营主体达28.39万个。

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537项,新建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3家,建立第二批长期科研基地60个。完成首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秦岭地区调查试点工作。全国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65%,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建设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林草管理深度融合。

  十三、积极主动参与全球生态治理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对外宣布,到2030年,中国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全国森林植被碳储量达91.86亿吨。我国政府对外承诺到2020年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如期完成。编制《实现2030年森林蓄积量目标实施方案》。

参加《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及二十国集团、联合国森林论坛、国际热带木材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线上会议,积极维护多边机制。协调参与世界经济论坛“全球植万亿棵树领导者倡议”。推动与东盟、中东欧、东北亚、上合组织等林草区域合作。援助卢旺达项目被列为联合国南南合作优秀案例,11个林草援外培训课程被评为援外培训经典项目。

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生态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功能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自然生态系统多种效益尚未充分发挥,科学绿化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土绿化仍需持续发力,补齐短板,不断提升质量和水平。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不断提升国土绿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动国土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13日 15 版) 2100433B

2015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全国完成造林632.45万公顷,完成森林抚育任务831.4万公顷。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3日,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要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努力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自觉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对这次植树活动作出明确指示,“是领导到群众中去,一起参加劳动,不是群众陪领导。”“植树点要在造林规划中选,选群众植树的地方,不单独安排地点。”“小学生不要全市选拔,就近组织几个班参加,一个孩子都不落下。”“地面不要刻意平整、修饰,坑坑洼洼、杂草丛生也不要紧,铁锹和水桶都用现成的。”“树种要根据规划和地块的实际需要选择,不要名贵苗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今年植树活动方案,充分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时刻想到群众,同群众在一起的思想和作风,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以“撒播绿色梦想,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植树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55位省部级领导参加植树活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义务植树”、“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各省(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在植树季节带头参加各地举行的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3月17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排部署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和2015年国土绿化工作,高位推动国土绿化。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扎实有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通知》(全绿字〔2015〕3号),就切实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组织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提出明确要求,务实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健康发展。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浙江、河南、四川、新疆、陕西等省(区、市)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会、动员会、现场会等,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出台相关文件和政策,支持推动造林绿化快速发展。各地结合植树节等各类生态节日,利用宣传媒体和信息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绿化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观念,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投入国土绿化的积极性。北京、黑龙江、江西、广西、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等省(区、市、兵团)采取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政府网站开设专栏专版、播放专题节目、播发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绿化宣传。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日报》等媒体上,公布义务植树接待点、林木绿地和古树名木认养点、森林抚育管理点,鼓励公众选择多种方式参与首都绿化美化。湖北省在省级以上媒体连续报道湖北林业发展和绿满荆楚行动600余篇。贵州省在贵阳市等地举行《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法定义务尽责意识。甘肃省在张掖市举办“绿色守护家园,建设生态甘肃”为主题的植树节宣传咨询活动暨“保护母亲河"_blank" href="/item/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6689849" data-lemmaid="6689849">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发送宣传单2万余份,群发短信10万条,宣传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先进经验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植树活动务实有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北京举办了“应对气候变化,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各类树木8万株,抚育110万余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组织广大官兵积极支援驻地生态建设,全年出动兵力83万人次、车辆3.5万台次,植树640万株,种草310万平方米。共青团系统组织保护母亲河青少年植树行动,组织青少年参加流域性或区域性植树造林,开展农村“四旁”植树、城市室内外空间绿化美化等身边增绿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继续实施“三八绿色工程”,在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42个。农垦系统发动干部群众257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082个。中国石化系统开展“身边增绿,共建美丽油田”等为主题的植树活动,43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120余万株。冶金系统组织干部职工64万人次参加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乔木180.6万株、花卉灌木453万株,铺植草坪96万平方米。北京市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在全市组织发动245个各级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与295个村结成对子,支持新农村绿化植树15.7万株,支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江苏省组织开展“同种一片绿树,共建美好江苏”系列义务植树活动,营建各类纪念林1955个。广东省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组织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活动。重庆市开展“保护母亲河,建设功能区,美丽中国梦”、“践行生态文明"para" label-module="para">

二、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造林49.9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67.8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2.5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建设77.33万公顷,1.15亿公顷森林得到有效保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把天保工程扩大到全国,争取把全国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重要指示,在全面停止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基础上,将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林区,河北省的天然林全部纳入了停伐范围。

退耕还林工程累计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00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6.7万公顷,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完成退耕还林53.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5.5万公顷。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请示》,明确将陡坡耕地中286.53万公顷基本农田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逐步调整为非基本农田。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部署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草),重申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补助政策。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24.7万公顷,完成工程固沙0.79万公顷。重点推广了“两行一带”、“草方格固沙”、“封造结合”等治理模式,建成了多伦县百万亩樟子松基地。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完成造林142.55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造林74.55万公顷,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绿化等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68万公顷。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区新启动内蒙古科尔沁沙地、宁夏六盘山等2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完成造林4.33万公顷。编制完成《沿海防护林三期工程规划(2016-2025年)》。对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实施、工程效益、可持续性等进行全面评估,为下一步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完善了长江、珠江等防护林工程信息管理报送系统,工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按计划推进,完成更新造林1.67万公顷。启动了三北退化防护林改造试点,出台了《三北工程退化林分改造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在血吸虫病防治区大力营造抑螺防病林,有力地促进了血吸虫病的综合治理。

各地持续推进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北京市组织实施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全年完成造林7330公顷,累计完成造林7.07万公顷,超额完成4.9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14.85%提高到2015年的25%。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4万公顷,打造各级各类示范工程380多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美丽广西"para" label-module="para">

三、部门绿化取得新进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增绿量、上水平、优布局、强管理”的原则,及时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强化城市生态空间管控。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开展集雨型绿地建设,全国城镇园林绿地结构和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16平方米,比2014年增加0.5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为188.8万公顷,城市公园绿地面积为60.6万公顷,城市公园数量增至13662个。

交通运输系统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为契机,坚持“以质为先”原则,强化绿化质量管理,全面推进绿美廊道建设,全年完成绿化里程7.36万公里,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5年底,国道绿化里程15.2万公里,绿化率91.17%;省道绿化里程25.7万公里,绿化率87.41%;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绿化里程201.6万公里,绿化率58.5%;各类专用公路绿化里程3.6万公里,绿化率57.6%。

铁路系统坚持新线绿化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原则,科学优化绿化方案,严控绿化施工质量,确保在新线开通之前绿化达标。组织实施缺株断带补植、林带加厚、林分更新、排查处理危树等项目,提升绿化质量,巩固绿化成果,确保沿线美观安全。全年新栽植乔木304.13万株、灌木2283.07万株,完成运营铁路绿化里程2023公里。

水利系统加强水利工程沿线、沿岸和库区周边绿化,水利工程区植被覆盖度持续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明显提升,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减少,延长了水利工程使用寿命。全年完成湖泊、库区绿化4150公顷,江河沿岸绿化6200公里。

农垦系统抓住农田防护林网和城镇绿化建设两个重点,整体推进垦区生态建设。自上而下建立了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保障绿化任务落实到位。按照耕作模式和地形特点设计防护林,完善垦区防护林体系,农田防护功能明显提升。提档升级垦区城镇区绿化,合理配置乔灌草花,垦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年新建农田林网1.1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307公顷、庭院0.94万公顷、道路1406公里、江河沿岸780公里。

教育系统积极推进校园绿化,建立校园绿化建设长效机制,将校园绿化纳入学校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绿化建设,绿化率稳步提高。遵循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重校园人文景观设计,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生态文化。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绿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员工生态文明意识,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达34.5%。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积极推进“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完善型”机关庭院绿化建设,推广适宜性、耐旱性和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木花草。以节水、节能、节地为重点,推广使用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利用和节水喷灌等新技术,推进庭院海绵型建设。继续抓好“首都花园式单位”创建,开展市花“月季”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提高机关庭院绿化美化质量。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庭院全年新栽、更新乔灌木4万余株,新增绿地面积2万余平方米,新增屋顶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米。

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务实推进军队造林绿化,全年完成了20个万亩以上三荒造林、12个万亩以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16个万亩以上京津风沙源治理任务,营区乔灌木覆盖率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各级部队在扎实开展义务植树和军队营区绿化的同时,组织开展支援地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活动,在内蒙古集宁、西藏拉萨和吉林白城开展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高原绿洲、北方生态屏障等大规模植树活动,完成造林绿化1300余公顷,有效改善了驻地生态环境。武警部队按照营区环境生态化建设目标,积极推进营区生态建设,营区绿地率明显提升。全年累计种植乔灌木12万株。

中国石化系统以建设绿色生态防线、树立绿色环保企业形象为目标,将绿化管理与社区建设考核相结合,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盐碱地改良等项目扩大绿地面积,积极推广绿化新技术,创新节能节水新措施。全年绿化面积2万多公顷,所属企业绿化覆盖率达到35%,森林火灾事故零发生。中国石油系统以办公居住区绿地为基础,以公园绿地为重点,以道路绿地为框架,以防护林带为屏障,实施各类造林绿化工程,构建企业绿化体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全年新增矿区绿地338公顷,矿区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达42.86%。中国冶金系统将绿色发展、绿化环境融入行业发展理念,树立绿色冶金行业良好形象,持续推进厂区绿化、矿山复垦和绿地管护,积极谋划绿化产业多元化发展路径,矿山复垦绿化和职工生活区绿化水平逐年提升。

四、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成功举办

中国绿化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是国土绿化领域最高层次、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综合性博览会,每5年举办一次。第三届绿博会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天津市武清区协办,主题是“以人为本,共建绿色家园”,副主题是“绿色,让梦想绽放”,于2015年8月18日至10月18日在天津市武清区成功举办。共有31个省(区、市)、港澳台地区、5个计划单列市、相关部门(系统)等55个参展单位,建成48个室外展园。绿博园区总面积380公顷,室外展园区57.47公顷,绿化和水系面积占园区总面积的80%以上,整体景观以“绿”、“水”、“林”为主线,按照“一轴、三环、九区、十八景”进行布局,展园区分为“中西合璧、时代新风、民俗风情、写意山水、江南秀色、古韵雄风”六大板块,浓缩了全国各地山水林田湖及历史文化景观,全面展示了近年来我国国土绿化的巨大成就,集中介绍造林绿化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成果,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理念,突出强化了科普功能,并严格遵循了科学绿化、节俭办会的宗旨。9月15日,汪洋副总理视察绿博园,对第三届绿博会给予了充分肯定。汪洋强调,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利用绿化博览会等方式,大力弘扬绿色生态文化,增强全社会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将绿化美化贯穿经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展会期间,还举办了第三届绿博会国土绿化成就展览、国土绿化与绿色发展高层论坛、野生动物保护展等7场室内展览活动。第三届绿博会开展期间累计150余万人次参观,闭幕后绿博园面向公众永久开放,成为一届“永不落幕”的绿博会。

五、防沙治沙稳步推进

全国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91.9万公顷。完成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现有沙化土地172.12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261.16万平方公里,与第四次监测结果相比,分别减少了9902平方公里、1.21万平方公里。有效应对春季11次沙尘天气灾害,并及时公布沙尘暴灾害信息。召开了全国防沙治沙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十二五”防沙治沙成效与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思路,提出到202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实现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的目标与措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稳步展开,印发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5年新增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县8个,全国试点县达到61个。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有序推进。编制了沙漠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了技术规范,2015年启动了22个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全国沙漠公园试点达到了55个。开展了“防沙治沙法执法年”活动,组织4个检查组赴9个省区30余个沙区县(市)督查防沙治沙法执行情况。开展了全国《防沙治沙法》知识竞赛,29个省(区、市)的2673人参加了竞赛,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了6"_blank" href="/item/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18127426" data-lemmaid="18127426">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汪洋副总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完成了我国《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国家报告》,全面宣传我国防治荒漠化相关国家战略和治理行动。编制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合作构想框架》,倡议建立对话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动政策对话、能力建设、联合研究,技术示范和信息共享,为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提供生态保障。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36.4万公顷。完成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编辑出版了《石漠化治理中的造林树种选择与模式》,推广综合治理技术模式,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

全年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40处,面积11万公顷。目前,我国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229处,总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6处,面积0.81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8.4%。推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着手建立大熊猫、亚洲象、东北虎、东北豹等野生动物保护类型国家公园,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继续对100多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组织实施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东北虎、东北豹数量明显增长,首次实施白颈长尾雉放归自然活动,放飞具备较强野外生存能力的白颈长尾雉16只。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部署开展冬季水鸟同步调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积极主导并参与有关国际事务。宣布暂停进口CITES公约生效后所获非洲象牙雕刻品和非洲狩猎纪念物象牙,国家林业局与海关总署共同开展销毁执法查没的象牙及制品活动,销毁象牙662.43公斤。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健康发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扎实推进,全年发现并报告75起野生动物异常情况,野生动物疫情导致59种、12827只/头野生动物死亡,及时处置控制了大熊猫犬瘟热等野生动物疫情,采集各类野生动物样品12604份,发现多亚型禽流感病毒。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圆满完成,摸清了大熊猫资源本底,全国有野生大熊猫1864只,栖息地总面积达258万公顷;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不断增长,2015年大熊猫人工繁育新生大熊猫27胎43仔,全国人工圈养种群数量达到422只。

七、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地方湿地保护立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河南、安徽、贵州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目前已有23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或办法。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7亿元,实施湿地保护工程项目48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4.5万公顷。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亿元,实施湿地补贴项目336个,其中: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20处,落实退耕还湿试点任务7666.67公顷。新指定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国际重要湿地。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特征变化预警、管理计划编制和京津冀地区19处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功能和价值评价,取得阶段性成果。吉林、辽宁省完成了泥炭沼泽碳库调查,部署启动黑龙江省调查。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7处,验收试点国家湿地公园46处。开展重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大湿地公园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了国家湿地公园数据库,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监测指南》、《湿地恢复技术指南》、《国家湿地公园宣教指南》、《国家湿地公园标识体系规范》等标准规程编制。参加湿地公约第12届缔约方大会(乌拉圭),妥善应对敏感问题,开展多双边会谈与交流,举办中国主题边会及展览,圆满完成了与会任务。组织开展了世界湿地日、长江湿地网络、黄河湿地网络和沿海湿地网络等重大活动,成立了中国湿地保护协会,举办了第一届海峡两岸湿地保护研讨会。

八、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2015年,建设草原围栏275.4万公顷,退化草原补播88.6万公顷,建设人工饲草地20.37万公顷,启动已垦草原、黑土滩和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试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扩大至7省区。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和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1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53.1%。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依托草原补奖政策和草原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草原承包、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等制度落实,全年完成草原禁牧1.02亿公顷,草畜平衡1.7亿公顷,新增人工种草1097.32万公顷,新增草原围栏321.61万公顷。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较“十二五”初期提高3个百分点;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8亿吨,连续5年保持在10亿吨以上。全国草原生态总体向好,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九、森林抚育经营扎实开展

2015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面积831.40万公顷。森林抚育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森林抚育补贴任务360.71万公顷,比2014年增加8.33万公顷。“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森林抚育4086万公顷,促进了森林结构改善和森林资源增长,带动了林区职工和林农就业增收。森林抚育质量监管不断加强,规范开展森林抚育补贴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和国家级抽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的面积核实率98.4%,核实面积合格率95.5%,作业设计合格率94.8%。编制完成《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提出了未来35年我国森林经营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战略布局和经营策略,为全面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奠定了基础。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编制了新规程解读,制定了东北东部山地、大兴安岭、热带天然次生林等区域性森林抚育规程和10个森林抚育地方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了技术研修培训,推动森林抚育经营科学规范开展。15个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研究总结出10个典型森林类型的经营技术模式。开展了全国林地立地质量分级与评价、主要森林类型关键经营技术与作业法体系等基础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增强了森林经营技术储备。

十、林木种苗花卉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15年,全国年均种子生产量2500万公斤,林木良种280万公斤,年可供造林绿化合格苗木450亿株,比“十一五”期间年均分别增加25%、28%和50%,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1%。开展2015年度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左右。截至2015年,全国已建成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24处,审(认)定林木良种5000多个。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建设,出台了《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花卉产业在调整转型中发展,截至2015年,全国花卉种植面积127.02万公顷,与上年相比增长3.51%;销售额1279.45亿元、出口创汇6.20亿美元。出版首部《中国花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2015全国花卉产销形势分析报告》,分析了花卉各类别品种的产销情况,提出了发展对策。确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为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举办城市,成功举办了第十届中国花卉产业论坛、2015中国(萧山、夏溪)花木节、第十七届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展览会等重大活动。继2014年中国花卉协会会长江泽慧获得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金玫瑰奖章”后,2015年中国花卉协会梅花腊梅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张启翔当选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副主席。

十一、森林、草原保护持续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修订出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强化林地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强化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等提出要求。出台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行为。对山西、辽宁等7省区及龙江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共9个单位开展了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在全国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眼镜蛇3号行动”、“雷霆行动”和“元旦、春节期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等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清理排查出非法侵占林地案件47447起、违法占用林地7.92万公顷,行政问责1803人。各省(区、市)共挂牌督办230起非法侵占林地重点案件。重点侦破了“北京市5"para" label-module="para">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编写出版了国办《意见》的宣贯读本,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意见》文件,国家林业局与31个省(区、市)签定了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林木引种检疫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鼠(兔)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15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加强了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督导,重点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新发疫区督导。全面推行林木引种检疫网上审批,检疫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发布了《警惕国际重大林木害虫—小圆胸小蠹的危害》等多期灾害警示通报。围绕保护黄山、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区及西部生态脆弱区,开展了重点区域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示范。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813.33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多发频发态势。草原鼠虫害等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控进一步加强,启动实施灾害防控应急值守制度,对重点省区开展灾害防控督查。全国共防治草原鼠害面积615.4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82%;防治草原虫害面积461.9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58%。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连创佳绩。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和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科学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火情,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936起,受害森林面积12940公顷,因灾造成人员伤亡26人,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20.7%、32.3%和76.8%,其中森林火灾起数连续7年下降。不断完善和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88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11.8万公顷,经济损失10761万元,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草原面积均处于历史低位。

十二、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国有林区、林场等改革力度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工作任务。北京、内蒙古、山西、广东、宁夏等5省(区、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国家审批。国家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为国有林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为科学评价改革成效提供了遵循。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有林场备案办法》,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提供了遵循。深入推进林权流转,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农收入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全国累计发生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520万公顷,占已确权林地的8.43%,确定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348家,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6万个,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1471万户,占林改涉及农户的9.94%。增收贡献率稳步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农民人均年林业收入占年收入的比重达到14.6%,重点林区县超过60%。国家林业局发布《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工作的通知》,切实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林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强化仲裁体系建设,确定北京市房山区等22个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和8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承担优化完善集体林业经营、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社会化服务等试验任务。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全年中央林业直接投资1074.5亿元,比2014年增加73.7亿元。中央财政分别下达林木良种补贴、造林补贴资金4.78亿元、29.54亿元。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天然林保护补助标准取得突破,国有林管护费补助由75元/公顷提高到90元/公顷;社会保险补助测算基数由2008年所在省区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11年的80%,工程区国有林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共投入退耕还林各项补助资金339.5亿元,中央按退耕还林2.25万元/公顷安排补助资金,在工程建设的第一、三、五年分三次拨付。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中央财政投入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52亿元,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3个国有森工企业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总投保面积1.45亿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69.7%。认定第二批129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印发《全国集体林地林药林菌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年)》,推动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快速发展。首次启动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工作,完成辽宁旱灾未成林受损国家级核查,推动灾后恢复造林。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明确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制度建设任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保护建设投入力度,全年落实草原保护建设资金208.4亿元。

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继续加强。山西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资金投入稳中有增,全年林业投资达到100亿元以上。辽宁省投资2.9亿元对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省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围栏封育工程等任务进行补助。福建省安排8.1亿元资金用于“四绿”工程、生物防火林带、珍贵用材林和不炼山造林补助等。河南省投入近5亿元资金用于营造林生产。安徽省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支持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造林绿化,由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社会投资主体承担的造林任务占全年总面积90%以上。湖北省各级政府出台政策、整合项目投入资金造林绿化,因地制宜确定造林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整合财政资金约27亿元,吸引社会投资48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一期项目。甘肃省安排林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900万元,重点扶持61个贫困县(区)和17个优势县区级单位开展林果示范基地建设,全年新增经济林果面积5.5万公顷,完成经济林果提质增效8.32万公顷。

2015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现有宜林地60%左右主要分布在西部经济相对滞后地区,立地条件差、水资源短缺地区,造林绿化难度越来越大。南方地区造林主体任务基本完成,新增森林面积空间较小,北方地区绿化空间广阔;城市绿化水平较高,乡村面上绿化水平较低,区域、城乡造林绿化发展依然不平衡。城乡扩张对林地、草地、绿地、湿地侵占现象仍较严重;极端气候灾害频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压力居高不下,巩固成果任务依然艰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增进绿色惠民,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016年3月11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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