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2011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上海市财政局 |
---|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2011年底,上海市财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共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28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4条,占58.2%;业务类信息99条,占35.1%;其他信息19条,占6.7%。
(二)主动公开渠道
“上海财政”网站是本局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设置了“机构概况”、“新闻中心”、“政策法规”、“公示公告”、“财政数据”等24个栏目,并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1年,共及时发布各类信息1243条。以“网上财政局”作为建设目标,2011年,通过不断地优化技术实现、内容提供和服务方式,完善网站栏目、页面,网站在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三大功能建设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为公众获取综合信息服务提供了便捷的渠道,网站日均浏览量达到17.8万次。在2011年中国优秀政府网站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活动中,获得优秀奖。
此外,本局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要财政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提交公开申请、查阅信息,同时依托“上海档案信息网”、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市图书馆,向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2011年,根据《要点》的规定,以政府总预决算、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非税收入等为重点,稳步推进市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具体的:
在政府总预算、总决算方面,月度(季度)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政府预决算报告,以及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的预算、调整、执行和决算,均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为了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本市财政收支总体情况,2011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向社会公开的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相关报表增加到23张;二是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款”级科目增加到100个,并将201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决算进一步全部细化到“款”级科目,部分重点支出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三是在公开2010年政府决算数据时,首次增加了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的说明,较详细地解释了有关数据的增减变化。
在部门预算方面,上海市财政局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经人大审议的2011年部门预算,并积极推动本市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2011年本部门预算信息。
在“三公”经费预算方面,首次将2011年市级“三公”经费(即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情况纳入预算报告向社会公布。相应地,推动本市市级部门公开201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在财政专项资金方面,本局会同有关市级资金管理部门,围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主动公开力度。2011年,53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各市级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实施公开。
在政府非税收入方面,继续公开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等信息,并首次公开了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1年,上海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7件,均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处理。从申请形式看,当面申请的72件(占33.2%),信函申请的49件(占22.6%),网上申请的92件(占42.4%),电子邮件申请的4件(占1.8%)。从申请内容看,涉及财政资金信息的申请有143件(占65.9%),涉及财税政策的申请有30件(占13.8%),涉及财政业务信息的申请有44件(占20.3%)。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1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9件(其中132件为上年度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已经答复331件,尚有18件申请将顺延至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33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的有165件(占49.9%),“不予公开”的有10件(占3.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有96件(占29.0%),“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有21件(占6.4%);“信息不存在”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分别有14件(均占4.2%),其他情形的有11件(占3.3%)。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2011年上海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但未制定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而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
房产税(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 【解读】: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最后一页上打印的日期为准。(2)缴纳房产税时间怎样确定?房产税税款自...
2011年,根据财政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海市财政局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全面落实《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各项工作要求,以财政预算信息为重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并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其中经审查后被维持的案件有1件,仍在审查过程中的有2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其中经审理后被维持的案件有2件,由原告主动撤诉的有1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2011年,上海市财政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本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完整、细化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总决算,积极推动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加强对区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上海市财政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网上留言和电子邮件咨询1.1万人次;此外,还通过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向公众提供便捷的实时咨询服务。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局机关。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2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5%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8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6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件 |
217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件 |
7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4 |
4.网上申请数 |
件 |
92 |
5.信函申请数 |
件 |
49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331 |
其中: 1.同意公开数 |
件 |
37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128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2 |
4.“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4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件 |
96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21 |
7.“重复申请”数 |
件 |
2 |
8.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1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件 |
0 |
(2)“商业秘密”数 |
件 |
0 |
(3)“个人隐私”数 |
件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件 |
3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件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7 |
9.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数 |
件 |
7 |
10.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14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5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0815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8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308439 |
注:本局电话咨询服务通过12366热线提供,有关财政信息的咨询电话接听数未单独统计。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3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5 |
其中: 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未单独 核算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郭丽;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1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开展好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设的办公室,是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我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创新管理,结合ISO质量管理体系,创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模式。我局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探索运用先进的ISO9001:2008标准严格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从2011年5月起在OA公文起草时增加文件对外公开范围选项(即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对所有正式发文都要求增加公开选项,公文起草后在文件发送框“文件公开范围”分为两大项,即“对内公开”(包括“局内公开”、“科内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和“对外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从细节着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1年3月,为了有效指引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江门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重新编制并完善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地了解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突出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金财工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进行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初步建立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社会公众都可通过我局的网站查询到我市2002年起的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报告。
(六)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到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明白办事的途径,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公告事项、法律法规和投诉监督途径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推动群众点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设立电子布告板和电子论坛等。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我局在2009年就对局互联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共分财政局简介、办事指南、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网上互动、党务公开、视频专栏等9个栏目,其中:“财政局简介”包括局领导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联系我们等4个子栏目,“办事指南”包括家电下乡、会计管理、采购管理、其他管理等4个子栏目,“财政新闻”包括各地市、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等3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括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最新公告等3个子栏目,“政策法规”包括财政法规、政府文件、其他法规等3个子栏目,“网上办公”包括表格下载、文件下载、网上办公新闻等3个子栏目,“网上互动”包括局长信箱、回音壁、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6个子栏目,“党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主题活动、学习材料等9个子栏目,“视频专栏”包括教育园地、法制园地、财政案列等3个子栏目。我局在互联网站的设置上不断朝着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方向努力。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200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政务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2011年共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3项,已全部按要求办理。
四、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今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财政,关心财政,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
上海市财政局自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人员、设施、制度等方面均已建立了良好的保障体系。2009年市财税机构分设后,本局配备专门的机构、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提供公共查阅服务。截至200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以及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于办公室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2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统计、报送等事项。此外,政府信息公办公室还在政府信息咨询服务、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围绕“透明、便民、规范”的基本要求,针对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维护、公开申请答复以及监督考核等事项,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对象范围、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强化具体工作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本局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有关责任、期限、标准和考核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流程中。
(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财政性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财政透明度
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以及彩票公益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良种补贴等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2、启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权力运行长效机制为目标,与本市金财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内部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开展清权确权工作,逐项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了本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指南》在上述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均及时进行了调整。本局及时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信息内容变更情况,做好目录更新工作。
2.统计、报送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包括公开目录编制、公开申请处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咨询服务提供、复议诉讼应诉等各方面情况,均以月度统计、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文内容,采用电子和纸质文档形式向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报送,以方便公众集中查阅。
一、概述
2011年财政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英德市人民政府有关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继续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编制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年内发布(含转发)了非税行业工作细则5项。
2.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信息公开月通报制度。通过对各股室发布的信息进行统计,将各部门每月更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制发定时检查办法,对各股室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制度建设
1、开展准备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召开专题会议。为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形成了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工作方案。
2、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督查。建立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培训制度。2011年共培训4期,分别实现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务信息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培训。举办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104人;举办会计继续教育15期,参加人数1769人,其中:行政356人、企业1413人。
3、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努力提高依法理财、秉公办事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政务公开的形式包括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书面印刷和张贴等,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重大事项报告。在政府信息保密工作方面我局制定了《英德市财政局计算机网络保密安全管理办法》,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设定一名信息安全员,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全局积极发布各项财政信息,实现全局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化。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对财政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69期。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公众切实关心的便民信息如证件办理、资质认定等专题。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便民查询。
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网上公开了公开招标公告、中标情况方面的政府采购类信息各60项。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英德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等财政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英德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的“可咨询、查阅公开的信息。
2.英德市财政信息
在宣传栏公开了党务、机构职能以及机构设置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财政预算公开申请1件,网上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以其他形式申请0件。
五、咨询和举报情况
受理关于信息公开咨询和举报情况及处理结果。
接受市民网上咨询64次,内容涉及家电下乡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绩效工资制度等,均在规定期限内提前答复,按期答复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行政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财政改革和发展以及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拓宽财政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财政信息,尤其与时俱进,更加关注民生财政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研究财政信息公开向镇(街)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巩固财政信息公开基础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