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和广州市《关于2009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一 、概 述
花都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社会认可,公众满意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我区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的情况和工作特色。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了组织保证。我区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区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及各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区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及各镇政府都建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一些部门还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到了工作岗位和个人,并把政务公开开展得好坏与干部提拔、奖惩挂钩。如区公安分局实行分局与科室领导挂点、联系工作制度,日常检查考核与单位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相挂钩的措施,做到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制定方案,规范运行,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实行了量化评分,各部门也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适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到四结合:一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三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通过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本部门工作的四结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3.落实载体,形式多样,营造了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区政府、区直部门和各镇政府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结合实际确定了公开的形式,建立了公开的载体。窗口部门在抓好本单位对内公开的同时,重点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对外公开,使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及时与群众见面,充分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通过区政府信息网,将区政府、区直单位和镇政府对外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二是通过内部网站将本单位的有关制度和对内公开的内容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三是窗口部门普遍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将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快捷、透明的方式向群众公开;四是设置咨询台,将服务指南、办理事项等印刷成小册子方便办事群众;五是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方便群众投诉和接受群众监督;六是采取政策咨询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七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将群众关注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如区交通局、区政府投资服务中心、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工商分局等窗口服务单位都设置了电子屏幕、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将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等群众须知事项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公安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工商分局等单位还把各项办事须知分别印成不同颜色的办事指南放在窗口位置,方便群众取阅。各镇也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出发,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同时也设立了办证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部门在办证大厅安装了电子信息触摸式查询系统、电子显示大屏幕,将每一个项目的办事程序、须知、收费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在查询系统公布,使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非窗口部门也通过抓好本单位的制度建设,把本单位的制度、工作运作、事务管理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干部人事管理)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通过本单位内部网、会议通报、学习日等方式在本单位内部公开。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4.突出重点,科学运作,促进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区直属部门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从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入手,把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行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推行政务公开。区地税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税款征收情况、违章处罚标准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重大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内容为公开重点。区建设局将建筑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书的办理程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程序等对外公开的内容作为重点。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把对公务员、医务人员、教师的公开招聘和录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区公安分局把所有窗口单位都列为公开重点,通过设置公示栏、桌卡、胸卡等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5.注重监督,严格考核,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收到实效。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些窗口单位结合实际,强化内外监督,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区政府投资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教育局、地税局、国土房管分局、城管分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等窗口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都建立了社会监督网络,通过网络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及时反馈信息。区工商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电话询问、信函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6.加强培训,提高了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加强培训。2009年9月,我区在区委党校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了市、区长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家进行授课,对全区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了近100名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各单位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汇编文件。我区收集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以及政务公开的文书样本进行汇编成书,印发给全区各单位使用,促进了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和依法运作。
总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国务院、省、市、区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区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了领导有力,机构健全,公开全面,运作规范,注重监督,严格考核,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工作特色。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成效。
1.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变,既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还相应地降低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运行成本。根据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需要,区投资服务中心优化一站式办证大厅,推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明确了责任,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避免了多个部门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
2.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我区的区长专线电话是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个举措。我区的区长专线电话开通以来,受理并解决了大量的各类群众投诉,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一些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急、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同时,社会各个层面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意见也都从区长专线电话反馈到了区政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开通区长专线电话,架起了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3.规范了部门的行政行为。我区在政府采购、军转干部安置、毕业生就业、建筑工程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办证办照、优抚救济等重点问题的公开上,注意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规范了部门的行为,树立了部门的良好形象,也探索出了一些好的办法,效果比较明显。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问题,违法行政,粗暴执法,以权谋私,刁难群众以及一些腐败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0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859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8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3%,包括档案局现行文件查询中心上载文件73条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规章文件”所列文件16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03%,包括区规划分局公布的规划公示952条和政府网站所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2条、统计公报11条、发展规划2条、规划公示247条;属于本区业务类信息729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32%,包括机构职能197条、行政收费、政府采购、监督监察、社会事业等业务工作471条、统计数据和其它36条、便民服务信息3544条、花都新闻3046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01条,主要是政府在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和实施情况信息共154条;在征地拆迁、房屋拆迁、土地出让预公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等信息共48条。以上信息的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切身重大合法利益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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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花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 述
2018年,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监督考核等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着力细化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有效促进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我区分别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完善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我区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丰富考核内容,将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媒体参与等纳入考核范围,引导政府部门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做好稳定预期、政策解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通过媒体参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办理回复建议提案。
2018年“两会”期间,广大代表委员针对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立意高、视角新、内容实的建议和提案。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提案199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12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9件。这些建议和提案,都集中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集中反映出发展所需、民生所需,对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区政府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和《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广州市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办理工作,把办理任务落实到各承办单位,通过OA系统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办理工作网上登记、交办、督办、答复和统计工作,不断规范和优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关建议和提案全部按时办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42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62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011条;3.动态类信息3462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02条; 5.办事指南类信息34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487条;7.其他信息307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431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805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3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 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27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84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7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87宗。其中,网上申请146宗,占29.98%;信函申请195宗,占40.04%;当面申请145宗,占29.79%;传真申请1宗,占0.21%。
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 概 述
2009年,番禺区按照中央、省、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改善政务公开环境,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机关单位门户网站保密管理的通知>》、《印发2009年番禺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组织采访活动计划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新闻发布、公文公开属性审核、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登记统计等机制。全面公开本地区或本单位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内容,实现从一般行政许可到“权、钱、人”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
(二)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光纤网络系统建设,将全区普遍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一体化,初步构建起信息共享和快捷服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前全区336个村(居)委100%实现宽带联网。区政府以及69个区机关事业单位、19个镇(街)建立了本单位政务网站。
二是设立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成立桥南街、东环街、市桥街、榄核镇、大岗镇、石壁街、洛浦街、沙湾镇、沙头街和大龙街等10个政务服务中心,作为镇(街)设置的统一对外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本镇(街)和区级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三是成立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目前全区19个镇(街)已全部建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并投入运行,及时有效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治安、信访、维稳问题,使矛盾纠纷发现在苗头状态、解决在萌芽阶段,成效初显。
(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有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共8大类、43条,区政府部门公开目录37条,镇(街)政府公开目录16条,信息公开指南12大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完整。设有包括“区长之窗”、“网上信访”、“城市管理区长专线”等互动栏目10余项。2009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4030条。自2003年起,已连续六年荣获“广州市政府部门优秀网站”称号。
二是完善区审批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推行“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增加和完善了网上智能化办事查询系统、网上咨询投诉系统、“一表制”网上联合审批系统以及贯通审批事项办证全程的短信知会服务系统等。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作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职能配置,改革区审批办,加强区招商办,组建番禺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加强政务管理工作。目前进驻区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共30个,进驻审批事项371项。2009年,区审批服务中心受理并办结业务229255宗,按时办结率是99.93%,提前办结时间为58%。
三是大力推进镇(街)政务公开。积极探索村民小组组务公开。统一全区村务公开栏样式,重点公开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和资源处置情况等;全区89个社区居委会均设置了居务公开栏,内容涉及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是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重点公开学校收费依据、医疗费用、水电价格等与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
二是严格按《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2009年初,由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评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区69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0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58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85.4%,本年度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58条。
(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4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32%。其中,公开了《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为企业减负保障经济增长的通知》、《印发番禺区农村财务电子监察办法的通知》、《印发番禺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试行方案的通知》等。
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9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8%。其中,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如《广州市番禺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206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2%。其中,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优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二)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6336条,一是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台风、防汛的预报及防范措施,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等信息。
二是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番禺区甲型H1N1流感流行社区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三是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如中小学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申办、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收费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四是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如《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五是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信息,主要包括房屋拆迁公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方面。
(三)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210条,公开了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广州市番禺区2009年度预算草案》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人民政府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通过政府公报、报纸、杂志,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在便民服务方面,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在区审批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手册等,让公众及时获得最新的公开信息。2009年本区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09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通过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4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0%属民生类信息,20%属规划信息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件;
“同意部分公开”0件;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0件;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5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7件,占总数的50%。主要是因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100%,暂时没有来自外地公民申请信息公开,也没出现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 咨询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99373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5258次,咨询电话接听876852次,当面咨询接待818155次,网上咨询293470次。本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209903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公开广度、深度以及便民性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0年,我区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步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机制等制度,探讨建立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
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穗府办函〔2008〕8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公众网站上发布。
三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建设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加大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清理不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事项,并全面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网络三级联通,服务三级联动,全力打造番禺区“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继续推进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实施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力度,改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2009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 概 述
2009年,我区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为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2009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17 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更加通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区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和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区监察局),主要负责监督评议和检查落实工作。2009年,我区及时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了政务公开考评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制度,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财政逐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2009年,我区信息化建设总投入达786万元,确保资金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2009年,按照《关于2009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17号)的要求,我区制定并印发了《2009年黄埔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埔府办〔2009〕67号),并对我区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从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类别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详细分类。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办事大厅,将各部门已经实现的网上办事功能集中整合到黄埔信息网中,融合网上受理、过程查询、结果通告等过程于一体,为市民、企业、外来人员、投资者、旅游者等办事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推进“阳光行政”。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人事权公开,将公务员招考、选拔、任用,以及人事培训与职称评定、工资福利、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同时,将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城市总体规划及项目建设、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栏等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是加强督促考核,推动政务公开深入有效开展。我区制订并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暂行)》,建立了政务公开明察暗访制度,对各级各类公共服务部门或窗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各单位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2009年6月,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成员单位,对区财政局、人事局、大沙街等13个单位以听取汇报和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有力的促进了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人民政府200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93.7%,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22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3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8%,主要包括各部门机构设置、科室职责和主要职能;规章文件类的信息5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4%,主要包括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及各部门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的信息4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1%,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安排等;属于本单位业务类的信息77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9%;属于统计数据类的信息6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其他类的信息3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1%。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84条,一是主动公开影响直接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应急预案及处理情况,增强了公众应对疫情、灾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主动公布我区教育、医疗、社保、就业、退管、扶贫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三是主动公布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提高了公众对土地开发利用的认知和认可程度;四是及时公布河涌整治、亚运场馆周边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让市民及时了解工程建设的目的、意义及进展情况,保证了市民的知情权,客观上也对工程的建设起到了监督作用。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0条,一是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收支等内容。将企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向社会公开,实行“收支两条线”,将转制社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想向社会公开,提高转制社区财务透明度;二是利用多种手段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招投标过程、采购结果及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将政府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和实际支出及审计情况等信息向民众公开;四是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人民政府主要根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对象采用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如公开招考等)主要是通过报刊、网络等大众化社会传媒,如对外发布招商引资政策、投资指南和办事程序编印成小册子;二是向群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黄埔报道》、电子屏幕、资料索取点、公开宣传栏、咨询服务台等形式;三是对于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会、文件、谈话、专栏等形式,如编辑出版《埔府简报》,把公文审批、领导批示、领导活动、重要工作进展、各部门的重要政务信息等对内公开。及时汇编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每月工作进度、工作计划和年度10项主要工作计划,供干部群众监督。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人民政府2009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08件,其中通过网上申请的75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228件,其他形式5件。
在已经答复的30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01件,占总数的97.7%,“属于不予公开范围且告知申请人”的4件,占总数的1.3%,“不属于本机关或该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1.0%。
四 咨询情况
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9518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8513次,当面咨询接待43555次,网上咨询3120次,。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99750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以来,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对信息公开方式需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了解。
下一步我区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我区将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与完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深入贯彻《条例》,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我区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包括依申请公开和预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及时响应并有效回复群众在“依申请公开”、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提出的咨询、投诉,及时更新办事指南、业务表格等信息。完善各部门网上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保证我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时效性,方便群众及时掌握所需的信息。
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和街道的政务公开。我区将一步深化教育、卫生、交通、环保、人口和计生等部门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同时加大街道政务公开的力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四是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策事项,由政府为公众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及时处理并答复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咨询和投诉,让群众真正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