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务中心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其它市(州)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七十多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工作队分赴市直有关单位新化、双峰、冷水江等县(市、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请求支持编制<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函》(娄政函〔2008〕1号),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从而使市、县(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结构样表,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7〕1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制度》,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统一、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的需要,我市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网络连接。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资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在市直各单位办公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07年5月《条例》颁布后,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6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35634条,依申请公开总数为261条,其中当面申请61条,网上申请188条,其它申请5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做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络互动,增设触摸屏查询电脑,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府、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经验和做法
我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了制度建设,公开信息采用栏目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市长信箱、举报信箱、监督电话等互动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规范从政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
2006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第一年。这年里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实施工业强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抓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重点突出抓好工业重大项目建...
娄底市老市政府在下图正中"春园"那个位置 看完记得点采纳哟!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务中心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其它市(州)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七十多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工作队分赴市直有关单位新化、双峰、冷水江等县(市、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请求支持编制<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函》(娄政函〔2008〕1号),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从而使市、县(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结构样表,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7〕1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制度》,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统一、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的需要,我市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网络连接。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资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在市直各单位办公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去年5月《条例》颁布后,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6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35634条,依申请公开总数为261条,其中当面申请61条,网上申请188条,其它申请5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做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络互动,增设触摸屏查询电脑,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府、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经验和做法
我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了制度建设,公开信息采用栏目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市长信箱、举报信箱、监督电话等互动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规范从政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
2008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开展宣传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市政府将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条例》。一是在湘潭日报上开辟《条例》宣传专栏,以小知识形式向社会宣传;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将《条例》全文刊登,在网站首页以漂移和闪动的形式播出《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印发了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购买、印刷《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条例》,市政务公开办除采取举办《条例》培训班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外,还组织他们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纷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在群众聚集地方摆放,悬挂宣传气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健全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民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确保广大公民依法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违法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明确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为举报电话,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诉。
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后,编制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编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63个行政单位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动态和其它行政行为等七个类别予以分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期限、责任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市政务公开办及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利用。
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12个栏目,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进行动态公开,并明确了每个栏目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时限及公开时限等,对专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组织61个行政机关单位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实施程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办理程序,编制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查阅和索取。